本响水开发区加油站隐患整改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万元, 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盐城石油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获取方式:从2021年11月19日8时30分到2021年11月 24 日17时00分;(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东门17楼),凭单位投标报名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联系人:张海清 联系电话***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盐城石油分公司
响水开发区加油站隐患整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HT20211119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
1.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盐城石油分公司响水开发区加油站隐患整改工程已由省公司会议纪要批准立项,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盐城石油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响水开发区加油站隐患整改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为1071493.92元;工期:30日历天;质量:合格。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盐城石油分公司响水开发区加油站隐患整改工程施工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社会协调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较强的施工现场用火作业管控能力,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3.2投标人必须具备石油化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单位在发布中标通知书之后、签署合同前,需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注册,以《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审核通过的截图为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3)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三年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 19日8时30分到2021年11月 24 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从2021年11月19日8时30分到2021年11月 24 日17时00分;(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东门17楼),凭单位投标报名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联系人:张海清 联系电话***
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项目负责人***
上述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提供一份;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东门17楼),纸质文件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9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东门17楼)。
7.其它
7.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
7.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及递交办法:见招标文件。
7.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盐城石油分公司。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盐城石油分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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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