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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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02 |
招标代理: | 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扬州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化工园区水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回流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化工园区水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回流工程审批表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 |
本招标项目 扬州化工园区水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回流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州化工园区水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回流工程审批表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扬州化工园区水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回流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化工园区
2.1.2建设规模:烟灯河与龙门沟处新增2台移动式应急回流泵,流量450m3/h,扬程20m,1用1备;烟灯河与龙门沟岸边新建2处应急回流泵快速连接点;污水厂内新建DN400压力管线700m(水质监测间及其内部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1.3合同估算价: 约 166.08万元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 12 月 8 日 ,竣工日期: 2022年 1 月 21 日
2.2招标范围:扬州化工园区水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回流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施工内容(水质监测间及其内部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1不属于《扬州市 2020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3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4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 11 月 19 日至2021年 11 月 23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售价 255 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 12 月 2 日9时0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 地 址:***
邮 编: 211400 邮 编: 211400
联 系 人: 黄晶晶 联 系 人***
电 话: 0514-83298620 电 话:***
2021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