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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26南段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1.1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监理招标 
加入日期:2021.11.19
截止日期:2021.12.13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S***南段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南段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政府以皋办【****】*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
关键词: 监理
 
招标公告正文

S226南段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26南段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如皋市政府以皋办【20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路总体呈南北向,路线起点位于 303 县道(蒲黄线)平交口,与 226 省道东陈至白蒲段路面改善工程终点相接,向南穿越白蒲镇,向东跨越通扬运河(大桥中跨95m),止于如皋与通州区交界处,接 226 省道通州段,起点桩号 K28+716.828,终点桩号 K36+183.220,路线全长 7.466km,宽26米,一级公路标准。建安费约39280万元,搬迁等其他费用约19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1)S226南段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为226RG-2021JL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226RG-2021JL标段:S226南段建设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同时依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需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有关制度,完善基础资料;在审核计量支付资料时,加强对农民工工资费用有关资料的复核工作;对施工单位落实用工实名制情况进行监理,审查施工单位所承包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实施方案,对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监理服务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11月20日,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3)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B、具有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完成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本招标文件中的类似工程均指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养护、大中修除外)项目,下同。

(3)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含暂定B)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交通公路工程专业),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和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2016年1月1日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类似工程均指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养护、大中修除外)项目,下同。

B、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情况认定按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文附件 2 第 8 条执行。

C、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 2020年度(或最近一年内)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下同)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0513-87539026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联系人***

电话:***

邮编:226001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9:30,解密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9:30至10:00。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若到现场开标地点参加第一个信封开标解密,则请到场人员携带好有效身份证明(防疫期需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或苏康码)、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请各投标人提前作好解密准备工作)到达开标现场,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开标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

8.2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4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610079136,腾讯会议软件中会议号为:940 568 540。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5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投标人更新的备案资料,在通过审核后,需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请投标人及时提交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1~表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6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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