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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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中共***委宣传部与**日报全面战略**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中共***委宣传部与**日报全面战略**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中共***委宣传部与**日报建立全面战略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平阳县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中共平阳县委宣传部与温州日报全面战略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中共平阳县委宣传部与温州日报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温州日报是温州市委机关报,承载着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宣传重任,是温州地区唯一的政经大报,以“主流、权威、有用、好看”为办报理念,发行覆盖面最广,聚集了本地优质的媒体人才,在宣传策划创新方面优势明显。
近年来,平阳县与温州日报报业集团及其旗下平台开展新闻宣传战略合作,宣传成效显著,极大地提高了平阳的城市形象和知名度、美誉度。鉴于本次的服务采购具有特殊性和平台针对性,鉴于提供宣传服务的主流新闻媒体的唯一性和特殊性故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鉴于本次的服务采购具有特殊性和平台针对性,鉴于提供宣传服务的主流新闻媒体的唯一性和特殊性故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因此,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可以对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1月19日 至 2021年11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平阳县委宣传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平阳县昆阳镇县府大院中共平阳县委宣传部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
地 址: 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