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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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31 |
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年**月**日,**玉带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发布《**玉带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重整招募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玉带破管字第**号。截至报名截止日,有两家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但均未能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报名保证金。现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利益,及时推 |
2021年10月20日,南京玉带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发布《南京玉带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重整招募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2020)玉带破管字第34号。截至报名截止日,有两家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但均未能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报名保证金。现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利益,及时推动和保障南京玉带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带公司)重整成功,原《南京玉带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重整招募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2020)玉带破管字第34号中报名保证金条款变更如下:
一、报名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拟参与重整的,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管理人缴纳500万元报名保证金,否则将不予确认其报名资格。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南京玉带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浦云路支行
账 号:506675610942
2、意向投资人未被管理人确认为合格意向投资人的,管理人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
二、投资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报名后被确定为合格意向投资人的的,应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缴纳1000万元投资保证金(已经缴纳的500万元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并在正式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款。合格意向投资人拒绝缴纳的,管理人视为其放弃了报名。
2、合格意向投资人未按期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同时取消其投资人资格;最终重整投资人未按《重整投资协议》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出资义务的,管理人有权在其已交投资款中扣收壹仟万元的违约金(已交投资款不足壹仟万元的,管理人有权在扣收已缴投资款后,另行向投资人主张剩余违约金),同时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3、合格意向投资人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但没有被确定为最终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在管理人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无息退还给该报名者。
4、最终重整投资人的重整计划草案,如因债权人会议不通过或者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不批准导致玉带公司重整失败的,合格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投资保证金,管理人将在决定作出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最终重整投资人。
特此公告!
南京玉带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