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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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重庆市人民医院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一、项目名称 *******院本部污水站等环境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项目最高预算:*.**万元。 三、项目期限 根据实际检测情况,从开始第一次检测起一年。 四、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 |
一、项目名称
重庆市人民医院院本部污水站等环境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项目最高预算:6.26万元。
三、项目期限
根据实际检测情况,从开始第一次检测起一年。
四、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从事环境检测(废水废气检测)的经营范围许可;
2、供应商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供应商实施本项目的从业人员资格证。
(三)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6、本环境检测项目所必需的资格证书等(见特定资格条件)。
五、项目概况
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院区)的《排污许可证》,明确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院区)2022年度需监测的医疗废水、放射性废水、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的相关监测指标、监测频率及监测成果要求,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院区)的环境监测全面受控。
本项目的实施保证定期对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院区)需监测的医疗废水、放射性废水、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根据环保排污相关要求,按时进行周期性监测。项目工作人员都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开展的各项工作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等。
本次环境监测范围为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院区)的医疗废水、放射性废水、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进行2022年度周期性环境监测服务;监测指标为医疗废水:pH、色度、悬浮物、BOD5、COD、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流量、总氰化物、总余氯;放射性废水:总β放射性、总α放射性;无组织废气:甲烷、臭气浓度、氨、氯气、硫化氢;有组织废气:烟气参数、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并出具环境监测报告。
六、技术及管理需求
(一)检测项目明细序号 |
项目类别 |
检测点位 |
点位数 |
检测项目/参数 |
天数 |
次数/天 |
|||||||||
1 |
废气 |
DA001 |
1 |
氮氧化物 |
12 |
3 |
|||||||||
1 |
颗粒物 |
1 |
3 |
||||||||||||
1 |
格林曼黑 |
1 |
3 |
||||||||||||
1 |
二氧化硫 |
1 |
3 |
||||||||||||
2 |
无组织废气 |
污水处理站周界 |
1 |
甲烷 |
4 |
3 |
|||||||||
1 |
臭气 |
4 |
3 |
||||||||||||
1 |
氨气 |
4 |
3 |
||||||||||||
1 |
氯 |
4 |
3 |
||||||||||||
1 |
硫化氢 |
4 |
3 |
||||||||||||
3 |
废水 |
DW001 |
1 |
PH |
4 |
3 |
|||||||||
1 |
色度 |
4 |
3 |
||||||||||||
1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4 |
3 |
||||||||||||
1 |
粪大肠菌群数 |
4 |
3 |
||||||||||||
1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4 |
3 |
||||||||||||
1 |
氨氮 |
4 |
3 |
||||||||||||
1 |
石油类 |
4 |
3 |
||||||||||||
1 |
动植物油 |
4 |
3 |
||||||||||||
1 |
挥发酚 |
4 |
3 |
||||||||||||
1 |
流量 |
4 |
3 |
||||||||||||
1 |
总氰化物 |
4 |
3 |
||||||||||||
1 |
总余氯 |
4 |
3 |
||||||||||||
1 |
悬浮物 |
4 |
3 |
||||||||||||
1 |
化学需氧量 |
4 |
3 |
||||||||||||
4 |
废水 |
DW002 |
1 |
总α放射性 |
4 |
3 |
|||||||||
1 |
总β放射性 |
4 |
3 |
||||||||||||
|
|
|
|
|
|
|
报价方案应包括明细单价报价,将根据实际检测产生的费用作为结算依据。
(二)检测计划及频率
序号 |
监测类别 |
监测点位(个) |
监测频次 |
监测项目 |
监测周期及频次 |
1 |
医疗废水 |
污水站1个点 |
每天3次,监测1天 |
pH、色度、悬浮物、BOD5、COD、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流量、总氰化物、总余氯 |
每站一年4次 |
2 |
放射性废水 |
放射科废水1个点 |
每天3次,监测1天 |
总β放射性、总α放射性 |
每站一年4次 |
3 |
无组织废气 |
污水站1个点 |
每天3次,监测1天 |
甲烷、臭气浓度、氨、氯气、硫化氢 |
每站一年4次 |
4 |
有组织废气 |
锅炉房1个点 |
每天3次,监测1天 |
烟气参数、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 |
一年1次 |
5 |
有组织废气 |
锅炉房1个点 |
每月1次 |
氮氧化物 |
一年11次 |
(三)管理要求
根据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院区)的年度环境监测项目的要求成立专项工作团队,团队成员均为熟悉医疗环境监测等相关专业人员,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并保持团队人员的稳定性,未取得业主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若项目负责人***
1、完善的团队架构
针对本项目需单独成立项目团队,指定具有丰富环境检测经验与良好沟通协作能力的项目团队负责人,且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
2、 项目进度安排
为保证完成全部监测任务,并向业主方提供有效、完整的监测报告,针对本项目从采样、检测及编制报告等方面做相应工作计划及安排。每次检测前需做好相应准备,保证检测快速实施,不得对医院业务开展产生影响。
3、后期服务与应急措施
选择技术经验丰富且具有良好协调能力的工程师作为本项目的检测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人员应与业主方各职能部门、污水站运维方、污水站在线监测实施方等加强配合与沟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数据提供等,对检测全过程中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检测标准进行严格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需配合业主方及时完成数据上报,采纳业主方合理建议,从采样、检测、报告编制、审核与签发的每一工作环节,严格执行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
提高优质、高效的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及时处理现场采样与检测的相关问题。在接到业主方的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需求,安排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现场检测与采样,并提供 24 小时电话技术咨询。
七、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技术确认后即可开始检测服务完成安装调试。合同履行时间为根据实际检测情况,从开始第一次检测起一年周期内。
3、服务验收:由采购人根据定期数据检测及上报情况进行适时验收。
4、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环境检测过程中所包含的完备技术资料、实施方案,检测记录等。
5、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2供应商如投标包含产品的,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1.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1.4供应商如有投标产品由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和厂家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3.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3.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采购人将尽可能予以支持,但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踏勘现场联系人:汪洋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供应商对其提供的服务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对涉及到本项目实施的相关事宜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
按照实际检测情况,双方核对后每季度支付;中标方应出具明细检测清单、检测记录、检测报告等,作为付款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