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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国道泗阳来安至众兴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343GDSY-JL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信息发布日期:2021.11.18 标签: 江苏省招标 监理招标 国道招标 
加入日期:2021.11.18
截止日期:2021.12.15
招标代理: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国道****至众兴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GDSY-JL标段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至众兴段工程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关键词: 监理 国道
 
招标公告正文

343国道泗阳来安至众兴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343GDSY-JL标段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3国道泗阳来安至众兴段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239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1034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泗阳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和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泗阳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343国道泗阳来安至众兴段工程起点位于现状343国道与在建267省道交叉口北侧,路线向西跨越葛东河、泗塘河后,止于上海路北沿交叉口处,道路全长6.647公里,路基全宽 26m,设计标准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100km/h,采用公路-I 级新建桥梁两座(葛东河中桥、泗塘河中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 343国道泗阳来安至众兴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即343GDSY-SG-JL标段,

2.2.2本次招标范围为343国道泗阳来安至众兴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内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管线及照明、交安、环保、安全、附属等工程施工及相关临时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施工与保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等实施监督管理及咨询服务活动,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直至缺陷责任期满经验收合格。

本工程设置一级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施工监理服务期:与施工期限同期(含准备阶段)、交工验收与交工验收后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实际监理服务期根据工程完成情况确定。

2.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工程实际结算总价的1.93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的其投标无效。

    2.4付款方式:发包人根据工程进度采用监理服务费按季度计量,按季度向监理人支付监理服务费。监理人于每季度第一个月7日前将上季度监理服务费支付申请上报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支付申请后14日内予以审批,在批复后14日内向监理人支付上季度监理服务费的80%,剩余20%在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满后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 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3)业绩要求:2016年7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建安费不少于1.5亿元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持有交通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含道路专业);2016 年 7 月 1 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在一级公路及以上且工程建安费不少于1.5亿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注:(1)为保证个人业绩的可追溯性,结合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规则,总监理工程师个人业绩按如下认定: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无在岗承诺书”)。 a、若个人业绩为投标人承接,系统报表表 4 已建工程该业绩中需显示其为总监,否则不予认可; b、若个人业绩非投标人承接,需提供承接企业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证明相关评审信息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该业绩的备案信息,需显示其为总监的查询截图,以证明其出处,未附查询截图或经查询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无在岗承诺书”)。在岗项目:指处于发布中标通知书到取得交工验收证书(若为住建项目则指竣工验收证明)期间的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认定方法:在已完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含 1/2)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且一个项目只认定为一个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上述“任职时间”、“合同工期”分别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填报的任职开始至任职结束时间和开工至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此判断任职时间是否超过合同工期 1/2,若 “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未显示“任职时间”或“合同工期”,投标人可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上述截图也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5)信誉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b.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6)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如因疫情期间免征导致无法出具缴纳证明的,需将相关文件规定和可网络查询的链接列入投标文件中)。如为已退休人员,以劳动聘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投标人与本标段对应的工程的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安全咨询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7总监理工程师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18360201858               

招标代理: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8.其他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8.3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4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建议书采用暗标形式,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5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地址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8.6 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全天预约,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文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无需缴纳费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授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4)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5)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6)本项目投标文件获取及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1 年12月15日9时30分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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