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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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24 |
招标业主: | 宁德市中医院 |
招标代理: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附件*谈判文件购买登记表.pdf 项目概况 ******监控设备改造及后端扩容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东侨经济开发区**东路*号金港名都B区**栋*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 |
关键词: | 医院 |
项目概况
宁德市中医院监控设备改造及后端扩容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栋1梯1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58-21011OO1119/01
项目名称:宁德市中医院监控设备改造及后端扩容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谈判内容及主要性能指标 |
采购预算(元) |
供货地点 |
交货期限 |
1 |
1-1 |
宁德市中医院监控设备改造及后端扩容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与要求 |
100000 |
宁德市中医院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货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3.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3供应商须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4供应商须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3.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3.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3.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3.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9日 至 2021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栋1梯1401
方式: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栋1梯1401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栋1梯1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福州城北支行
账 号:35050189000700004726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行: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坊七巷支行
帐 号:9010234010010000053594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竞争性谈判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4、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若有)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5、通过电子邮件***
6、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7、特别提醒: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举办政府采购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1〕7号的规定,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人员要主动向政府采购活动组织方报告14天内个人去向及身体健康状况,主动测量体温并出示本人健康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全程佩戴口罩;涉及省外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符合来(返)闽的疫情防控要求,并持有本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报告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中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