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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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扬州市 |
内 容: | *、报价请于****年**月**日上午**:** 前密封盖章送至***农作物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东路**号**栋**楼****室),逾期将不予接收。 *、请将包括“到货时间”等所有应填写的项目填全,否则以废单处理。 *、供应商如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的,*年内不得进入******政府采购*场 |
1、报价请于2021年11月24日上午10:00 前密封盖章送至广陵区农作物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12号12栋11楼1117室),逾期将不予接收。
2、请将包括“到货时间”等所有应填写的项目填全,否则以废单处理。
3、供应商如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的,3年内不得进入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4、咨询电话:***
5、所有报价为人民币。
项 ?目 |
规 ?格 |
数量 |
单价 |
预算(万元) |
到 货 时 间 |
智能虫情测报灯 |
《2021年江苏省绿色防控产品名录》?中推荐产品 |
?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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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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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其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方具有本行业类似成功案例; 2、报价具体事项: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未能及时完成货物交付的,购方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 4、请报出所投产品的主要配置和性能、售后服务、供货时间,作为我中心综合评审的依据; 5、标书一式两份,报价中含:货物价格及运费等所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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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 ??????????????????????????????电话:***
具体要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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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方为农资销售实体企业或生产厂家,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投标产品应有:注册商标,生产许可证,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书应含有:报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合格证、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承诺等,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制造商)合法授权书,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货到验收、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合格、技术培训、供货全面完成后一次性付款。不合格的将给予适当的处罚。
二、采购物品数量及要求
采购数量与预算:本项目招标预算价为15万元以内,供应商以此总价为基准,结合报价单价来确定供货最大数量。
要求:按照招标方要求在指定时间送货至指定地点。
技术参数:产品为江苏省植保站《关于发布2021年江苏省绿色防控产品名录》中推荐产品。
三、报价要求:
1、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含成品价、运输价、质量检验、税金、售后服务、培训等费用。
2、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送货地点交指定收货人确认签收。
3、报价:大写¥??
小写¥ ??
4、评标方式:满足技术参数要求条件下,最低价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