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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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07 |
招标业主: | 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 |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连云港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院区急危重症救治病房及住院医师规培基地大楼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务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能效工程施工进行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区急危重症救治病房及住院医师规培基地大楼项目 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发【2017】10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债务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能效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区内(连云港市海州区幸福路 161 号); 2.2 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 2.3 质量标准:合格 2.4 招标范围: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区急危重症救治病房及住院医师规培基地大楼能效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 a.项目负责人***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拒绝。 ②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③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 ④本工程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⑤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⑥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 ⑦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将被取消预审(合格)资格、投标及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建市规(2019)1号文)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⑧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1、请报名人于2021年11月16日8:30至2021年11月22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钱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平台下载费200元,邮购费50元,售后不退。 3、下载者登录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及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5、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2个工作日内寄送。 6、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在开标时领取;平台下载费由平台公司出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7、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2月 7 日 9 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企业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或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未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入围方式:全部入围 8.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41号 地址:*** 联 系 人:赵主任 联 系 人*** 电 话:0518-85776671 电 话:15961304026 2021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