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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州县经开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主体招标

信息发布日期:2021.11.17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11.17
截止日期:2021.12.10
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区:黑龙江
内 容: ***经开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主体招标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为促进生物质发电健康有序发展,响应黑政办规【****】**号文件,************受***大项目服务中心委托,通过*场化配置**方式对***经开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主体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大项目
 
招标公告正文


肇州县经开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主体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为促进生物质发电健康有序发展,响应黑政办规【2018】39号文件,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肇州县大项目服务中心委托,通过市场化配置资源方式对肇州县经开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主体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肇州县大项目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投资主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肇州县大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肇州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FZ2021158。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肇州县经济开发区杏山工业园区

2.2发电方式:生物质热电联产

2.3装机规模:60MW机组,并具备一定供热能力。

2.4资金来源:投资主体自筹

2.5招标范围:肇州县6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需要的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或运营发电项目的投资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无不良记录;

(5)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6)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如中标,要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投资、建设和运营,严禁掺烧煤炭等化石能源,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2)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企业要快速办理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按照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规划要求,保证2022年4月1日前开工建设,2023年12月31日前投入使用。

(3)项目中标后,项目主体和项目经营权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

(4)项目用地由县政府协调土地部门选定,在项目投标后,中标单位无条件认可。

(5)项目审批建设运营必须达到环保要求。

(6)项目运营用水可免费使用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排出的水,由中标企业自行投资建设引水和再处理工程及设备,确保水质达到使用标准。

(7)中标企业自行与经开区企业进行洽谈,签订供热、蒸汽供销合同,并出资建设经开区工业蒸汽管网(管网长度约5KM)。

(8)中标企业从2023年投入使用起,首先确保消纳经开区企业产生的可燃废弃物(经开区符合国家生物质项目要求的可燃农林废弃物,并非一般固废、危废或其他可燃废弃物等),不足部分消纳我县玉米秸秆。

(9)中标企业必须引进至少一个5000万元以上且符合肇州经开区规划的产业项目。

中标企业必须需在肇州县注册公司,投产后必须在肇州县纳税。按规定办理项目各项审批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中央及省市对此项目的支持政策县政府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并保证奖扶资金不占用、不截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13时00分至2021年11月2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肇州县大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肇州县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木研街75号四楼

联 系 人:  于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0459-8522738           电    话:     0451-82102296-804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肇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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