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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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22 |
地 区: | 海安县 |
内 容: | 一、采购内容 因工作实施推进需要,现对我*《省控“三角洲”大气自动站仪器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的招投标代理服务(含接受进口产品论证及报批全过程服务)(按时间进度推进,整体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列入****年计划)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二、采购需求 *.采购要求: |
一、采购内容
因工作实施推进需要,现对我市《省控“三角洲”大气自动站仪器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的招投标代理服务(含接受进口产品论证及报批全过程服务)(按时间进度推进,整体项目预算人民币100.00万元列入2022年计划)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二、采购需求
1.采购要求:
①本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含接受进口产品论证及报批全过程服务-按《关于实施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和进口产品采购网上审批管理的通知》通财购〔2021〕1号要求执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接受进口产品论证及报批、发布招标公告(含意向等);编制资格文件;组织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组织预审工作;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事务;草拟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以及提供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②供应商中标后应于接到采购方通知后开展上述服务,所有现场勘查费、报告编制费,评审专家组人员费、车辆费、住宿伙食费,会议费、税收管理费、快递费及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2.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6万元。
3.付款方式:有效服务全部完成后一次性付清成交合同价款。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够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履行本合同的专业技术和能力(纳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的代理机构)。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1)(加盖公章)。
2.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供应商认为的履行该合同具有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等(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2)(加盖公章)。
五、报价说明:
1.报价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2.报价单位如对本项目作出报价,即视为响应本询价项目中的全部要求。询价响应成交后,报价即为成交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成交的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3.报价为人民币,单位为元,如报价超出采购方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4.报价单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资料。
5.报价单位于2021年11月22日下午4时00分前将盖章密封包装的报价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江苏省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监测站(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海安市曙光中路17号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
六、报价文件评审
1.询价中止:有以下情形应当中止本次询价。
⑴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⑵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成立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组成共3人以上评审小组。
3.评审程序
⑴评价小组审核确认询价通知:评价小组发现询价通知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
⑵评价小组将对有效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填写询价采购结论。
⑶确定成交人:在满足本次采购实质性需求,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
4.合同签订
⑴在规定时间内,采购单位将公告成交结果。并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⑵成交供应商应在该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及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符合参加条件的供应商可登录海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aian.gov.cn),打开政务公开-生态环境局-公告公示窗口直接下载;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021年11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前以书面文件形式送至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
八.采购人如有补充通知及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网上补充更正说明。
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1年11月17日
报 价 表
海安市《省控“三角洲”大气自动站仪器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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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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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代理服务(海安市《省控“三角洲”大气自动站仪器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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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述项目涉及接受进口产品论证及报批全过程服务-按《关于实施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和进口产品采购网上审批管理的通知》通财购〔2021〕1号要求执行(注:实施过程中如上级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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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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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公章):
附件2: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