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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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西安市 |
内 容: | 公告名称 规划六路、规划十六路道路清扫保洁工程比选公告 公告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对规划六路、规划十六路的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带进行高品质精细化保洁工作,保洁道路约定面积为*****㎡。 *.技术要求:达到《***城*道路清扫保洁技术规范》(DB****/T ****-****)中规定的“ |
关键词: | 道路 规划 路 |
公告名称 |
规划六路、规划十六路道路清扫保洁工程比选公告 |
公告项目概况 |
1.项目概况:对规划六路、规划十六路的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带进行高品质精细化保洁工作,保洁道路约定面积为32720㎡。 2.技术要求:达到《西安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技术规范》(DB6101/T 3057-2019)中规定的“二级标准”。 3.保洁道路清单报名时联系报名联系人*** |
*** | 暂定总价:311494.40元,单价:9.52元/㎡ |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
6个月 |
报名资格要求 |
1.比选人须具有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比选人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该项目的能力; 3.比选人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比选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
付款及结算方式 |
按月进度结算付款,每月度结束后乙方根据具体服务情况向甲方提交月进度结算申报单,经甲方审核并双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进度结算金额的80%;乙方同意每月进度结算费用剩余的20%用于绩效考核,甲方根据绩效考核的具体情况于每季度末一次性支付;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后,乙方提交本项目全部结算资料,甲方于一个月内完成审定,并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
比选结果通知 |
经比选评议的结果以邮箱方式发送至所有比选单位 |
报名资料 |
1.需提供资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该项目能力的承诺; ③“信用中国”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④提供近3年( 2018 年 1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为准); ⑤非联合体参与比选的承诺; ⑥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服务的实施方案、项目人员配置情况、管理制度及流程等; ⑦本项目的报价及工期; 2.所有资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且所有比选资料须一次性提交完毕。需提供被授权人邮箱以用于接收比选结果通知。所有资料须胶装及密封后提供(密封袋骑缝处需加盖公章)。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8日 (3日历天09:00-17:00) |
报名登记时间 |
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18日(2日历天09:00-17:00) |
报名联系人 |
姓名:刘颖 联系电话*** |
规划六路、规划十六路道路清扫保洁工程项目比选评分细则及商务技术评分表
1、评分细则
1.1参与本项目的评分人员应严格按照评分表的评分标准,竞争择优,客观、公证、审慎地据实、独立打分。
1.2本评分表实行百分制,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情况,得分最高者为最终签约单位。
1.3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分值时,按以下顺序排列:
(1)选定技术质量最优的;
(2)如技术质量分值相等时,选定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最优的;
(3)如上述条件均相同时,选定报价低的。
2、商务技术评分表(分值100分)
*** | 评分项目 |
标准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资信 |
5分 |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营业执照均符合要求,得5分。 |
2 |
相关业绩 |
10分 |
具有近 3 年( 2018 年 11 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
3 |
工作实施 方案 |
13分 |
目标方案,应根据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内容编制,根据详实程度最高得13分。 |
4 |
12分 |
质量保证措施,应执行《西安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技术规范》(DB6101/T 3057-2019)中规定的“二级标准”,根据编制详实程度最高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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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分 |
项目人员配置情况,项目经理(若有则提供):具备城乡环卫一体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或高级垃圾清运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内容根据编制详实程度最高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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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分 |
管理制度及流程,内容根据编制详实程度最高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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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0分 |
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极端天气应急措施和重大接待活动及检查应急措施等,内容根据编制详实程度最高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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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商务报价 |
30分 |
若参与比选的单位数量为5家以内的,则以有效报价(报价小于或等于上限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超过5家(含5家)的,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后,以剩余几家的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为基准价。各单位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30分,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按插入法计算。 |
9 |
综合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