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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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31 |
招标代理: |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劳务费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新区雁翔路****号旺座**E座**层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 *、项目名称:***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劳 |
关键词: | 农业 |
西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劳务费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30层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29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CZB2021732
2、项目名称:西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劳务费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75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西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劳务费采购项目(二次),1项, 采购预算: 750,000.00元, 项目概况: 西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各园区管理劳务费,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西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各园区管理劳务费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29 00:00:00 至 2021-12-3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磋商前六个月内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磋商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6.提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应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8.参加本次磋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1-23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30层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发售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30层招标代理部。3、购买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29 09:30:00
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30层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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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