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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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食品安全宣传项目(**晚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食品安全宣传项目(**晚报)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共筑维护食品安全的坚强防线。为深入贯彻习 |
关键词: | 食品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 食品安全宣传项目(金华晚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共筑维护食品安全的坚强防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全面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以更加扎实有力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采购人拟通过食品安全宣传项目(金华晚报)的实施,进一步巩固深化婺城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成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能力,促进公众健康理性消费。加强婺城区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防范化解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构建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身边的食品安全,推进并完善我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3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项目拟在《金华晚报》进行定期刊发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讲、道德诚信教育、食品科学知识普及等系列食品安全主题公益宣传”为主题的报刊宣传作品。《金华晚报》是金华地区主流都市媒体,隶属金华日报报业传媒集团,是浙江省优秀报纸和中国十大地市晚报,也是金华市区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本项目可充分发挥金华日报报业传媒集团在宣传、深度策划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整合金报融媒体的视频拍摄、制作技术,通过在《金华晚报》及时刊发食品安全系列科普公益宣传、拍摄制作抖音短视频等,推动全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积极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金华日报报业传媒中心是金华日报报业传媒集团直属机构,负责经营金报集团所属《金华日报》、《金华晚报》、金华新闻网等所有媒体平台的宣传广告业务,能最大限度发挥广告效应,更能提高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知晓率。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金华日报报业传媒中心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金华日报报业传媒中心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1月16日 至 2021年11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金华市婺城区青春路15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
地 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