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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信息发布日期:2021.11.1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盐城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11.16
截止日期:2021.11.23
招标代理: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盐城市
内 容:*****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YDZC ****-FS 项目名称:****年度**区秦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耕地质量提升)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 *****区秦南镇人民政府 ****年**月 总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招标公告正文

盐城市盐都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YDZC  2021  -FS

 

 

项目名称:2021年度盐都区秦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耕地质量提升)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

 

 

 

 

 

 

 

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人民政府

2021年 11 月

 


 

总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9

第四章 采购需求……………………………………25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2021年度盐都区秦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提升)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工程名称:2021年度盐都区秦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提升)商品有机肥采购。

3.2招标范围:商品有机肥采购。

3.3工程地点:涉及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雨生、楚九两个自然村。

3.4工程规模:商品有机肥采购约120T,财政预算5.90万元。

3.5工期要求:15日历天,具体满足招标人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上述项目生产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农业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 所投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须与登记的产品相同,投标时须提供农业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

五、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11月17 日8:30至2021年11月22日17:30时(周日除外),带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

六、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上午9:30时,开标地点:秦南镇招标投标交易办公室(盐城市盐都区光明西路秦南镇供电营业厅东侧二楼开标室)。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区秦南镇人民政府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九、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缴纳到采购人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财政所;开户银行:盐城农商银行秦南支行;账号:3209021001211000000318。未按要求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若投标单位在报名后无法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小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说明情况并提供合理的证明文件;若投标单位无故缺席开标会议、放弃投标的或迟到的,委托代理人未带身份证的,招标人将提请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凡出现2次类似情况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将其纳入诚信黑名单。

十、本公告同时发布于: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镇区街道信息公开专栏-秦南镇:http://yandu.yancheng.gov.cn/col/col3372/index.html

附件:

招标人: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侍山林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来德     联系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4.2本次招标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招标文件的解释

6.1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7.1.1招标公告

7.1.2投标人须知

7.1.3合同条款及格式

7.1.4采购需求

7.1.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7.1.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明确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及修改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以书面形式或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2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采购人有权依法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镇区街道信息公开专栏-秦南镇:http://yandu.yancheng.gov.cn/col/col3372/index.html”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资格信誉等证明文件要求、报价清单、技术参数偏离表(如有)、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

1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2、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2.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2.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3、报价清单

1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清单,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等。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3.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3.3有关费用处理

13.3.1投标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所投产品运输费用(含送货到点的运输费)、装卸、保险、管理费、配合费、检测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产品使用培训及售后服务费、税金、利润、风险费、不可预见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对投标人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项目,采购人将不予另行支付,并视同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3.3.2本项目报价为固定单价合同。项目结算时,中标人按实际供应的吨位、全数供货并经抽检、验收合格后按中标固定单价乘以实际供货量结算。

13.3.3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肥料按生产批次抽样检测(抽测不少于2次),检测费用(约2000元/次)由中标人承担,本条不单独列表报价,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到承诺供应吨位中,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该费用。

13.3.4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组织开评标费按5000.00元计取,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到承诺投标单价中,中标后中标人直接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本条不单独列表报价,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13.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在报价时应考虑到承诺投标单价中。

13.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3.6报价清单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3.6.1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13.6.2项目单价按报价清单表中要求填报。

14、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4.1 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如有)

14.1.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有偏离的,说明原因。

14.2 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4.2.1对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5、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及培训承诺等

15.1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5.2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5.3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5.4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5 培训计划。

16、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6.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6.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清单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7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8.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可直接放入投标文件封袋内或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如果原件是单独密封的须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关于提供原件的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18.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9.2.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格式、样式要求装订、签署和盖章后装入封袋,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号。

19.2.2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9.2.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采购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2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22.2 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补充、修改的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

23.2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

23.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3.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

23.5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开标一览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标时未宣布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3.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开标过程,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3.7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3.8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评标委员会

2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

24.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4.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4.3.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4.3.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4.3.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4.3.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4.3.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5.3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7、资格审查

2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投标保证金文件等,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8、符合性审查

28.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8.1.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8.1.2明确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28.1.3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8.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明确响应的投标。

28.3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明确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8.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8.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8.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8.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8.4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8.7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8.8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9、投标的澄清

29.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9.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3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0、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30.1无效投标条款

30.1.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0.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0.1.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0.1.4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0.1.5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0.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30.1.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0.1.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30.1.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30.2废标条款  

30.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30.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0.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2.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0.2.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30.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30.3.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30.3.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六、定标

31、确定中标人

31.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31.2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秦南镇”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1.4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盐都区政府采购活动:

3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1.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1.4.3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3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标委员会发现的;

31.4.5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1.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3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3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

  3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1.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1.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

31.6.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31.6.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1.6.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1.6.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1.6.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31.6.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31.6.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32、质疑处理

32.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1.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

32.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2.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2.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2.4.4事实依据;

32.4.5必要的法律依据;

32.4.6提出质疑的日期等。

   32.4.7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32.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8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33、中标通知书

33.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3.2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人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

33.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34、签订合同

34.l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4.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方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私自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5、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5.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6、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5%收取),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2021年度盐都区秦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提升)商品有机肥采购

项目编号:YDZC 2021 –FS

甲方:(买方)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人民政府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2021年度盐都区秦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提升)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1.1 货物名称:商品有机肥

1.2 型号规格:40kg/袋

1.3 数量(单位):计划采购120T,采购人保留增加采购10%以内的追加采购权,最终以采购人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本固定单价系包括乙方所供应产品的出厂价、运输费用(含送货到点的运输费)、装卸、保险、管理费、配合费、检测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产品使用培训及售后服务费、税金、利润、风险费、不可预见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对投标人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项目,采购人将不予另行支付,并视同此项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单价中。

2.2本项目报价为固定单价合同。项目结算时,中标人按要求供货并经抽检、验收合格后按采购人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乘以合同固定单价结算不调整。

2.3采购人对乙方提供的肥料按生产批次抽样检测(抽测不少于2次),检测费用(约2000元/次)由乙方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该费用。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6.1乙方交纳合同标的额5%的履约保证金。

七、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质保期

8.1符合国家合格标准,质保期 二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9.1 交货期: 15日历天,具体满足招标人要求。

9.2 交货方式:按照甲方提供的项目区信息和要求送货到指点地点,供应给补贴农户,并建立销售台账。

9.3 交货地点:涉及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雨生、楚九两个自然村,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十、货款支付

10.1中标人按采购人确认的实际供应量、全数供货并经抽检、验收合格后按实际供应量乘以签约固定单价结算不调整。

10.2项目货物到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后7天内支付收讫货物价款的90%,余款待项目综合验收合格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

10.3如需向与财政部门签署融资合作协议的银行办理授信申请的, 需在协作银行开立结算户作为回款专用户,作为该笔合同唯一的收款帐户,供货结束货款结算时,财政部门将政府采购款项直接支付到该账户。

十一、税费

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12.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2.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2.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12.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5乙方在供货前须提供江苏省农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原件(货物的各项技术指标须与登记的相同)供甲方核验,若乙方在供货前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甲方有权指定生产厂家直接供货,设备费用按生产厂家供货价直接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并对乙方处以该项设备生产厂家供货价款的2倍金额的罚金。

十三、调试和验收

13.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13.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肥料按生产批次进行抽样检测(不少于2次抽测),检测费用(约2000元/次)由乙方承担。如项目区农户使用过程中提出异议或举报有质量问题应重新验收,包括产品质量抽检。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具有资质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13.3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4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5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6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4.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卸货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另行支付该费用。

14.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6.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诉讼

17.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盐城市。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采购中心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质量执行标准

单位

数量

1

商品有机肥

质量执行NY525-2012《有机肥料》标准

120T






1、产品质量要求: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所投商品有机肥料产品质量符合农业行业标准:NY 525-2012《有机肥料》(organic fertilizer)要求。

(2)、商品有机肥的原料(牛羊粪或家禽粪便),具体实施时按甲方及用户需求供货。

2、供货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承诺确保根据项目要求及时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售后服务要求:

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应成立项目专项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附组成人员名单,做好销售台帐记录,提供技术和销售服务。并对上述要求做出详细工作方案。

4、投标报价:

4.1各标段投标人应依据江苏省耕地质量保护站《关于全省商品有机肥综合成本调查结果的通报》(苏耕保﹝2016﹞3号)(文件附后)的规定,结合市场行情进行合理报价。

5、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标的
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

供货量暂按120T,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保留追加10%以内采购数量的权利,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

质保期要求

质保期  二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实施或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接甲方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地点: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雨生、楚九两个自然村,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售后服务要求

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或行业合同标准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结算支付

1、结算方式:

(1) 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供应的吨位、全数供货并经抽检、验收合格后按实际供应量乘以中标固定单价结算不调整。

(2)如需向与财政部门签署融资合作协议的银行办理授信申请的, 需在协作银行开立结算户作为回款专用户,作为该笔合同唯一的收款帐户,供货结束货款结算时,财政部门将政府采购款项直接支付到该账户。

2.付款方式:供货结束后,经甲方等相关部门验货确认无任何问题后,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以上付款无息。

注:1、采购人承诺:经市场调研,采购人提出的所有参考品牌均满足该部分技术参数要求。

2、投标人投标时应选择参考品牌,如果选用非参考品牌的,由投标人提供所投品牌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品牌的佐证材料,如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清单等,供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义的必须在答疑截止日期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如在答疑截止日前未提出疑义的视同完全认同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组织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备注:当有效投标人等于3家时,按报价最低的作为第一排序中标候选人。

二、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详见《资格信誉等证明文件要求》)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明确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明确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明确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三、报价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报价评审,采用合理低价法评审:

设评标基准值=A/K,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承诺供应吨位的算术平均值为A,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有效投标文件3<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取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值和二个最低值),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7%、98%。

满分为100分,以投标人承诺供货量与评标基准值相比较,偏移百分率每高出一个百分点扣0.6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9分。

若有效投标文件等于3家时,直接推荐最大供货量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投诉、复议等外部因素改变,计算错误除外。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正或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格信誉等证明文件

三、投标函

四、开标一览表

五、报价清单

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如有)

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投标人全称:                    (加盖公章)

序号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2




3




4




5




6




7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二、资格信誉等证明文件要求

 

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文件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文件2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3个月资信证明。(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文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文件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格式见附表)

文件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表)

文件6 法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表)(如有)

文件7 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备注:建议投标人将资格信誉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为我方就                      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投标函格式

致:               (采购人名称 ) 

根据贵方的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            (投标人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          户: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商品有机肥采购

合同金额

大写:       元整(小写:     元)

产品规格型号

40kg/袋

采购吨位

  120.00  T

供应产品单价

            元/T

执行标准

NY525-2012《有机肥料》标准

投标品牌:       

供货期: 15日历天内,具体满足招标人要求。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密封

备注:单价和总价均应包括但不限于所投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分发、培训、检验检测、验收、技术指导、售后服务、招标代理费(不单独列项,包含总报价中)、利润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响应报价清单

投标人全称:                     (加盖公章)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执行标准

单位

供应数量

单 价

(元)

合 价

(万元)

投标

品牌

1

商品有机肥采购

40kg/袋

NY525-2012《有机肥料》标准

120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投标单价应包括所供应产品生产成本、运输费用(含送货到点的运输费)、装卸、保险、管理费、配合费、检测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产品使用培训及售后服务费、税金、利润、风险费、不可预见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对投标人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项目,采购人将不予另行支付,并视同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依据江苏省耕地质量保护站《关于全省商品有机肥综合成本调查结果的通报》(苏耕保﹝2016﹞3号)(文件附后)的规定,结合市场行情进行合理填报综合单价及合价。

   


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如有)

投标人全称:                       (加盖公章)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正偏离

负偏离

原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

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3、如无超出或偏离项目,此表无需填写。

 

 

 

 

 

 

 

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投标人全称:                 (加盖公章)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质保期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实施、交货
时间

合同签订后     天内



实施、交货
方式




实施、交货
地点




付款方式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其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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