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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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17 |
招标业主: | 泰州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 | 泰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道路交安设施建设维护管理专项工程已由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道路交安设施建设维护管理专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发改函[****]***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鑫通项目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01211112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州市公安局道路交安设施建设维护管理专项工程 已由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道路交安设施建设维护管理专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发改函[2021]18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泰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州市公安局道路交安设施建设维护管理专项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以“四纵四横”为主的市区范围内路网,不含在建及政府已纳入近期建设计划的城区相关道路 2.2 建设规模:1、通过购买服务建立信号灯健康管理暨交通信号优化专班;2、市区信号灯等配套设施管理和维护,主要包括更换交通信号控制机等信号灯配套设备、增加路口LED显示屏、更换部分老旧配套杆件、开发警卫安保信号控制APP、建设微波检测系统、建设重点车辆准行证研判系统、已建智能化设施维护及更新等;3、市区标志标线、护栏等设施维护和管理,主要包括更换或新增部分护栏、优化调整标志标线、完善地面指路系统、进行主动发光标志牌试点等。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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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两周内预付合同总价的1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 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招标人保留向中标联合体内任何一方支付工程款的权利。(2)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认真执行苏建规字[2019]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泰国资[2021]2号《市国资委关于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通知》,签订人工费用拨付协议。承包人每月初5号前将上月劳动用工实名册和工资金额上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后,当月足额划拨上月农民工资金到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包人应当及时将工资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并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以便核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1)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甲级 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承担过市政公用行业工程总承包项目 ; 业绩证明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条 。 (B)设计业绩要求: 承担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项目 ; 业绩证明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条 。 (C)施工业绩要求: 承担过市政公用行业项目施工 ; 业绩证明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条 。 有效期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承担过市政公用行业工程总承包项目 ; 业绩证明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条 。 (B)设计业绩要求: 承担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项目 ; 业绩证明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条 。 (C)施工业绩要求: 承担过市政公用行业项目施工 ; 业绩证明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条 。 有效期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至 2021 年 11 月22 日 17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6.1 是否评定分离: 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10.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658号 地 址: 泰州市恒景国际花园C21栋3楼 1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2. 联 系 人: 谢飞 联 系 人*** 电 话: 18652600326 电 话: 0523-86889338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 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658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泰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恒景国际花园C21三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0523-86889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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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16(定稿)泰州市公安局道路交安设施建设维护管理专项工程总承包.pdf |
2 | 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
3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