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JSXJGG202111168839 |
---|---|
加入日期: | 2021.11.16 |
截止日期: | 2021.11.18 |
招标业主: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榆分公司 |
地 区: | 连云港 |
关键词: | 平台 |
项目编号:【2021】JS19215号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榆分公司2020年GYWSJDS视频云平台及云存储项目】
询价文件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榆分公司 【(盖章)】
2021 年 11 月 16 日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榆分公司2020年GYWSJDS视频云平台及云存储项目(项目编号:【2021】JS19215号),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榆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项目,询价公告、评审办法、商务规范书需增加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可参照招标文件模板]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平台及云存储。
1.2项目预算:5698.56元人民币(含6%增值税)。
1.3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包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地点 |
1 |
平台及云存储 |
平台及云存储 |
连云港市 |
1.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1.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6成交供应数量:1个。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含税最高限价为【5698.56】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许可。(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或者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具有云存储资质的供应商可询价应答;
应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应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单位负责人***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8日 。
3.2 获取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华中路66号。
3.3 获取方式:潜在应答人应委托经办人将应答人名称、授权委托书发送至邮箱15371656688@189.cn。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1年11月18日18时0分。
4.2 唱价时间和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华中路66号。
4.3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3.3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5.1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5.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榆分公司 :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华中路66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15371656688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 号: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榆分公司 【(盖章)】
2021 年 11 月 11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项目概况 |
(1)采购人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榆分公司 (2)采购人联系方式*** (3)询价方式:?公开询价,□邀请询价 (4)询价组织形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代 (5)资格审查:□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
*** | 询价文件的组成 |
【本条修改为: 第一章 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
|
2.1.3 |
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 |
询价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 |
3.1 |
应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
应答文件的组成: 应答文件必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本条款十分重要,请遵照办理): 详见询价文件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应答文件的编制: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 供应商应对询价文件中的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和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填写偏离表。未填写偏离表将导致其应答无效。
盖章或者签字的具体要求: 询价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处应签字、盖章;签字必须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全名
应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提供U盘)
应答文件的式样、密封、标记的具体要求: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在外层包封上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应答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具体样式如下:
|
3.2 |
应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
(1)应答有效期为【 90 】天。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应答有效期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将被否决。 (2)报价具体要求 【 】 |
4.1.1 |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
(1)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询价公告 】 (3)递交地点:【 详见询价公告 】 |
4.1.3 |
不予接收应答文件的其他情形 |
【 详见询价公告 】 |
4.1.4 |
应答供应商少于三家的处理原则 |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两家时,继续组织询价;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一家时,与其定向谈判。】 □重新询价 |
5.1 |
唱价时间和地点 |
唱价时间:【 详见询价公告 】 唱价地点:【 详见询价公告 】 |
6.3 |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
【本条增加如下规定: 推荐2名成效候选人,第1名成交 】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须真实,如询价小组发现应答文件弄虚作假,将作应答否决处理。 2.供应商提供的应答文件所有内容均须原件备查,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提供原件询价小组可以认定供应商“不按照询价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询价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组织询价。采购范围、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见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
1.1.2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2应答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询价有关的费用。
1.3保密
参与询价活动的各方应当对询价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询价文件
2.1询价文件的组成
2.1.1询价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询价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与询价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采购人在询价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应答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价文件的补充部分。当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 应答文件
3.1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2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
3.3.1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4. 应答
4.1应答文件的递交
4.1.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采购人收到应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询价文件另有规定。
4.1.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4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可对两家供应商继续组织询价,或与一家供应商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询价。具体处理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应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供应商可以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供应商修改的应答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其应答。
5. 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唱价,并邀请所有的供应商或者其代表出席。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唱价,参加唱价的供应商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
5.2唱价程序
唱价会议由采购人组织并主持,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应答文件都应进行唱价。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供应商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审
6.1询价小组
评审由询价小组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在询价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2评审原则
询价小组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
6.3评审程序
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询价小组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应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只对价格重新报价,直至报价最低供应商仅为一家。
询价小组应根据询价评审情况编制询价总结报告并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7. 采购结果确定
7.1确定成交供应商
7.1.1采购人应在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询价。
7.1.3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的,采购人应在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成交供应商,公示期不少于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
7.2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8. 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应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下表列举部分常用的评审因素,具体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调整]
条款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 |
初步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应答文件签字盖章 |
询价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处应签字、盖章;签字必须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全名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按询价文件规定格式提供,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
|||
应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资格评审 |
营业执照 |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许可。(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
一般纳税人资格 |
供应商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或者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承诺书)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应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应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
|||
控股、管理关系 |
单位负责人*** |
|||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
其他要求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
响应性评审 |
供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
||
质保期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
应答有效期 |
90天 |
|||
商务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无缺失 |
|||
最高限价 |
超过否决其应答 |
|||
商务规范书偏离应答 |
符合第四章“商务规范书”规定,不接受负偏离或不满足条款。 |
|||
技术条款偏离应答 |
符合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规定,不接受负偏离或不满足条款 |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评审内容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价格 |
价格评审依据 |
价格评审以各供应商报价表中的“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依据。 |
||
|
…… |
|
||
|
|
供应商不良行为 |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用 |
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的本次投标执行限制采购的处理措施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规则及处理结果上浮评审价格的比例;供应商存在多例相关处理结果的,累计上浮评审价格。 同一分包(标包)或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产品品类涉及相关限制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标包)或招标项目均应适用相关的限制采购处理措施。 [项目存在特殊情况,须对“限制采购”的规则进行调整的,应事先在采购方案签报中详细说明调整情况,按照内控管理规定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暂缓施行不良行为管理的单位,可自行删除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内容。] |
1.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 评审程序
2.1初步评审
2.1.1询价小组根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询价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应答文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供应商有串通询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3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应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询价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4应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询价小组按照以下原则对应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应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详细评审
询价小组按照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审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应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采购合同
买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卖方: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及合计金额等,详见附件。卖方向买方交付前述货物时,还应一并向买方提供如下单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原产地证书等。
1.2双方同意,卖方为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供应商及服务提供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第二条 价格
2.1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若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造成税率变化的,合同价款不变。
2.2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并不可更改。
2.3合同总价包括:
(1)卖方应提供的本合同范围完整的货物和服务费用。
(2)卖方应承担的安装和技术服务等费用。
(3)使货物适于运输及多次装卸操作的包装费用。
(4)卖方负责运送货物到买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
(5)卖方将货物销售给买方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6)买方就卖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
2.4除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卖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
第三条 支付
3.1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买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卖方。买卖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买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卖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2买方应按以下条款向卖方支付合同款项:
本合同签署且卖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全部交付货物, 买方按以下方式向卖方付款:
[ ]
买方按前款所述比例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前提条件是:买方客户(买方客户指:[ ])向买方所付价款总额占买方与买方客户所签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达到或超过前款所述比例。
卖方应在买方每次付款前开具同等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卖方未能按买方要求提供相应发票,导致买方付款迟延的,买方不承担责任。
3.3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买方,送达日期以买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买方无法抵扣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3.4如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买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卖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3.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应当按照第3.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发票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5若根据本合同规定, 卖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则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3.6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与支付有关的其它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第四条 交货
4.1交货方式:货物由卖方负责包装并送至本合同第4.4条的指定地点。发货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两份发/到货证明原件。买方代表将根据发/到货证明核对到货的箱数,在两份发/到货证明原件上签字并将其中的一份原件退还给卖方。买方代表在发货证明原件上签字将仅具有证明买方在某一日期所收到的货物箱数以及箱体表面是否严重破损的作用。
4.2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经买方验收合格并由买方和卖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后,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至买方。
4.3交货日期:卖方应于[ ]前,将向买方提供的货物运到本合同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并完成货物的安装工作。
4.4买方指定的交货安装地点:[ ]。
4.5买方接收后发现货物有误的,有权要求卖方自负费用回收或转运有关货物。
第五条 货物检验和索赔
5.1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及本合同的要求。卖方承诺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完整、技术成熟稳定、性能质量良好的产品,货物及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技术文件、软件、服务等均不存在瑕疵。
5.2若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和卖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在卖方未派代表到场时,该报告将由买方单方签署。该报告将作为买方要求卖方进行退货、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卖方负责于1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或对货物进行修理并送至本合同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更换或修理货物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开箱检验后卖方同意由买方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的性能等指标进行抽样检测,如抽样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由采购方承担;如抽样检测不合格,则检测费由卖方承担。如果在抽样检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则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将合格产品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并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调整卖方供货份额,直至终止本合同。
5.3样品的封存:卖方应于合同签署的同时,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提供货物样品,在买方认可后进行封存,作为买方验收货物的标准之一。
第六条 安装、验收、保修和技术服务
6.1卖方负责按照经买方认可的施工方案和图纸安装货物。在部分或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后,若由于某种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货物需要进行再次拆卸、安装,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做好以上工作。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再次拆卸、安装,卖方应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6.2货物安装完毕后,买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货物安装进行验收,并对与合同约定不符的部分提出异议,卖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如果货物验收合格,买方和卖方将签署验收合格证明。未能通过验收的货物由卖方自费拆装回收;如卖方未在买方发出通知后三十日内回收,则买方可自行处理该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拆装或另地存放并收取租金等。
6.3卖方提供的货物的保修期为[ ]年,自本合同约定的验收合格证明签署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出现任何故障,卖方负责在1日内免费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相关货物;保修期满后,如货物有损坏,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1日内到达现场并维修完毕,保证买方能够正常使用,买方需支付相应的配件成本费和工时费,卖方给予买方卖方届时市场最低价的待遇。但如出现问题或故障是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卖方应予以免费维修。
6.4在保修期内,如因卖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则买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6.5保修期满后,买方和卖方将签署保修期满证书。
6.6对于货物本身存在的质量缺陷、材质不符合要求等,买方随时可提出异议,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侵权处理
7.1工作进度迟延的违约责任: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如果因卖方原因使得交货、验收等任一阶段工作延误的,卖方应就该等延误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卖方在任一阶段工作的延误,买方均有权要求卖方按照下列比率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任一阶段工作迟延的,则卖方应每日按相当于合同总价1%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因任一阶段工作迟延而使买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用、测试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卖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使买方遭受损失的,卖方应承担买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并且,如卖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其迟延违约金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10%时,买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并不免除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7.2迟延提供服务违约金:保修期内,如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服务,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每迟延一次,卖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
经三次催告后,卖方仍不提供保修服务的,买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完成维修工作,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7.3对于卖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买方均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从应支付卖方的款项中扣除。如卖方对前述扣款事项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五日内提出。
7.4除非买方解除合同,否则,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7.5如买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则卖方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卖方并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相关的合同设备由卖方自费拆装回收。如卖方未在买方发出通知后三十日内回收,则买方可自行处理该合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拆装、另地存放,卖方应承担拆卸费用、租金以及买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7.6如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货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如发生买方先行赔付之情形,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将买方赔付的等额款项付至买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买方的其他一切损失。
7.7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买方使用货物侵犯其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并给予卖方必要的支持。卖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买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买方继续使用货物的部分或全部,卖方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买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货物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货物,使买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货物,或
(3)其它使买方对货物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买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卖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卖方就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8.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十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8.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8.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九十日或以上时,任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税费
9.1双方将各自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法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税费。
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3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一条 保密
11.1本合同一方(“披露方”)对其向本合同另一方(“接受方”)按照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所提供/披露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统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
11.2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不得将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对外披露。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接受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项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接受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接受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
11.3 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
(3)由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接受方披露的,但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11.4如接受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应赔偿因此而给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年内有效。
11.6本条约定不适用于接受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保密资料的情形。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对本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2.4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电子邮件***
买方:[ ]
地 址:[ ]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卖方:[ ]
地 址:[ ]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2.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2.6如果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某项权利,不构成该方对此项权利的放弃,如果该方已经行使或者部分行使某项权利,并不妨碍其在将来再次行使此项权利。
12.7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2.8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2.9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第三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除外,该等银行简称“四大国有银行”),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等;转让给四大国有银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方。
12.10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 ]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 ]
买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日期:
卖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日期:
廉洁协议书(需胶装在应答文件一同递交★)
甲方: 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为规范甲乙双方签订和履行《 》(以下简称“合同”)过程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承诺
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1.2严格遵守中国电信集团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1.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提供的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任何财物;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不要求、不接受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住房、交通、婚丧嫁娶活动、工作安排或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方便;不要求、不接受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谋取利益。
1.4甲方工作人员应督促并保证其亲属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任何财物;不在乙方报销应由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
1.5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不私下约见乙方工作人员。
1.6除甲方依据合同依法披露外,不向乙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1.7甲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或与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串通,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条乙方承诺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2.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向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安排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不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住房、交通、婚丧嫁娶活动、工作安排或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任何形式的方便;不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谋取利益。
2.3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不私下约见甲方工作人员;不到甲方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2.4根据甲方要求, 如实申报关键人员重要亲属在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及其下属的市分公司、直属单位、子公司的工作信息(详见附件《供应商关键人员重要亲属在江苏电信工作信息登记表》),且承诺不通过上述关系谋取不正当利益。其中关键人员是指: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亲属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其他特定关系人。
2.5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单位、个人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2.6除甲方依据合同约定依法披露外,不向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探听或要求其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2.7不以任何方式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或者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为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2.8除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外,乙方应当督促并保证与乙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任一行为。
2.9 [ ]。
第三条 监督及责任
3.1甲乙双方自觉接受监督。
3.2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双方均可向甲方纪检部门举报。甲方纪检部门将根据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3甲方纪检部门有权对合同签订及履行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合同的行为。
3.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视情节采取终止合同、将乙方纳入甲方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否决乙方参加甲方其他项目的投标、应答和报价等1至3年等措施。
第四条其他
4.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2本协议一式[ ]份, 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供应商关键人员重要亲属在江苏电信工作信息登记表》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供应商单位法人、股东、监事信息表★ |
|||||||||||
单位名称: |
|
|
|
填表人: |
|
|
联系电话*** |
*** |
|
填表时间: |
2018-11-6 |
序号 |
采购合同名称 |
供应商名称(全称) |
法人信息 |
股东信息 |
监事信息 |
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单位法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股东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监事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
股东、监事为多人的,请分行填写。 |
|
|
|
|
|
|
|
|
|
|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
评审因素 |
对应页码 |
备注或者说明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应答函
应 答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我方在参与询价过程中根据询价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询价相关的所有信息。
如确定我方成交: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我方承诺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询价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方承诺接受《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管理规则版本号:【V20200722】,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七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应答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具体应用参照招标文件模板]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询价,为保证询价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不以他人名义参与询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或订立攻守同盟;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询价;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询价小组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与名称、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询价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询价活动;
不在办公场所、唱价评审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询价的过程和结果;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不以低于成本报价;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期:XX年 XX月XX日
报价表
报价表
序号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应答总报价 (单位:元) |
供货期 |
质保期 |
1 |
|
元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及安装 |
自终验合格之日起1年 |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期:XX年 XX月XX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XX公司[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本人【XX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上级领导:(姓名)
联系方式***
日期:XX年XX月XX日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分包:
序号 |
询价文件条目号 |
询价文件的商务规范书 |
应答文件偏离情况 (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 |
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供应商应当逐条对照询价文件商务规范书,就应答文件对商务规范书存在的偏差与例外条做出说明;
2.如应答文件对商务规范书无任何偏差,供应商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空白默认“无偏离”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分包:
序号 |
询价文件条目号 |
询价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
应答文件偏离情况 (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 |
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供应商应当逐条对照询价文件技术规范书,就应答文件对商务规范书存在的偏差与例外条做出说明;
2.如应答文件对技术规范书无任何偏差,供应商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空白默认“无偏离”
3、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按照其要求提供,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负偏离或不满足,证明材料附于偏离表后,(提供复印件,原价备查)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其他
廉洁协议书
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供应商单位法人、股东、监事信息表
资格评审 |
营业执照 |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许可。(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一般纳税人资格 |
供应商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或者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承诺书)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应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应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
|
控股、管理关系 |
单位负责人*** |
|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
其他要求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物料名称 | 物料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名称 | 采购数量 | 备注 |
系统集成服务—ICT系统集成服务 | - | 项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