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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太华镇路灯管护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1.1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无锡市招标 宜兴市招标 工程招标招标 路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11.16
截止日期:2021.11.23
地 区:宜兴市
内 容:  ****年度太华镇路灯管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度太华镇路灯管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太华镇   *.*合
关键词: 工程招标 路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2022年度太华镇路灯管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太华镇路灯管护工程,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宜兴市太华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太华镇

  2.2合同估算价:约64万元

  2.3计划工期:2022年度(签订合同后一周年)

  2.4招标范围:路灯管护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企业有效的《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领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费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

  4.2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可报名,投标保证金60000元,大写陆万圆整人民币,采用银行本票(账号:3202230901201000000302,户名:宜兴市太华镇财政局,开户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华支行),本票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保证金本票金额不得分开,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开具本票后才可以报名。报名时提供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保管,待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本票招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档介质,需提供电子邮箱及电话联系方式***

  4.4报名须提供的资料:(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2)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保证金(银行本票)。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14时30分,地点: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项目负责人***

  注:(1)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6.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7.其他

  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太华镇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9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太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兴市太华镇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510-80208162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按以下方法进行开标评标:

  评委根据评审标准对报价、技术标进行评审打分并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审委员会按照总得分高低确定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如中标候选人中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人。

  开标后,若发现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当废标处理。

  对合格的投标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总分100分。

  一、报价部分分值为60分:

  (一)确定评标基准价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平均值下浮5%(不含5%)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以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其余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3、评标基准价=A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均不影响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保留小数点后2位(开标、评标时发现投标报价超过小数点后2位的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计算评标价;如发现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的,也视为细微偏差,评标价按投标报价书修正)。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离值的计算结果也统一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投标报价得分 (60分) 

  投标人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3分,每低1%扣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取二位小数。

  二、技术标(2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1、管护方案;10分

  2、应急抢修方案;5分

  3、安全文明施工方案;5分

  说明:1、施工组织设计不采用暗标评审,得分取评委评分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2、对不同方案进行比对,如存在有不该出现的雷同情况的,作废标处理。

  3、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50页,超过一页扣0.5分,扣光为止。

  三、投标人综合实力(20分)

  1、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万元及以上的路灯(或亮化)管护工程,有1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原件

  2、投标人自有路灯高空作业车辆的得5分。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原件

  3、投标人自有路灯巡查维修应急车辆的得5分。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原件

  四、定标

  招标人按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记录在案。如果出现上述的现象,招标人根据排序顺延的方法确定其余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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