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金之鸟科创大楼消防设施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JZC-FWZB-2021-1116-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
一、招标条件
本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金之鸟科创大楼消防设施维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7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金之鸟科创大楼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金之鸟科创大楼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金之鸟科创大楼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投标单位类似业绩:投标单位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维保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①维保合同及中标通知书;②合同期内任意一次付款发票。(时间及合同金额以项目合同内容为准, 维保合同及中标通知书须提供原件,发票可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年(2020年度)会计报表】;
6、具有履约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约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活动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近两年内未被行业内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1、本项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11-16 09:00到2021-11-20 17:00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从 2021年11 月16日到2021年11月 20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12-06 15:0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12-06 15:00:00
开标地点: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南楼一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金之鸟科创大楼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1.2、项目地点:溧水经济开发区
1.3、服务范围:维保内容,消防系统常规维保(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隔断系统、消防通讯及广播系统、消防供水设施系统、移动灭火器)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1.4、服务期限:1年,
1.5、招标控制价:17万元
二、评标办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三、其他
1、对招标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招标单位项目联系人***
2、现场考察或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查,如有需要请自行前往;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5、评审过程中,招标人认为投标人都达不到招标要求时,可以不选择任何一家投标单位。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永阳镇珍珠南路99号广成东方名城B幢301、302、303室
电 子 邮 件***
: 16466301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