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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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30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塔里木油田博大油气开发部大宛齐*万方蒸发池治理及****-****年度含油污泥处理(二次) 塔里木油田博大油气开发部大宛齐*万方蒸发池治理及****-****年度含油污泥处理(二次) 编号:ZY**-XJT**-FW***-**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 |
关键词: | 蒸发池 油田 |
塔里木油田博大油气开发部大宛齐4万方蒸发池治理及2022-2023年度含油污泥处理(二次)
编号:ZY21-XJT18-FW218-0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博大油气开发部在生产过程中,每年都会产生含油污泥。主要包括:大宛齐隔油池、大北工业固废场隔油池清理产生含油污泥;管线设备刺漏污染的土壤;装置检修或清罐产生的含油污泥等。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考虑危险废物处理的合规性和及时性,需要委托具备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处理资质(HW08)的单位处理含油污泥。本项目处理量预估8000方(捌千方),处置过程及结果应符合《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 65T 3998-2017)》及当地政府部门下发的标准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有新标准制度下发,则执行新标准。
2.2 招标范围:
负责博大油气开发部所辖区域内,清理、转移和处置(利用)博大油气开发部大宛齐隔油池、大北工业固废场隔油池清理产生含油污泥,管线设备刺漏污染的土壤,装置检修或清罐产生的含油污泥,修井作业等产生的含油污泥,封井弃置过程中产生的油泥等,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对大宛齐4万方蒸发池底泥清理、转移、处置。处理量根据实际产生情况确定,暂估约8000方。将含油污泥拉运至处理地点进行处置,处置过程及结果应符合《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 65T 3998-2017)》及当地政府部门下发的标准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涉及项目征地、环评和环保竣工验收等工作,以及达标处置后还原土的利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甲方只负责提供待处理的废物。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4加工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温宿县(博大油气开发部所属区域项目实施)。
2.5 标段划分:否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投标人须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1-08)处理资质。
提供资料形式: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每个环保处理站应至少配备3名技术人员(环境工程专业或者油田化学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3年以上油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
资料提供形式: 提供拟投入人员名单,技术人员毕业证扫描件。提供技术人员的工作履历材料证明。
3.3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含油污泥处理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作业内容);
(2)提供结算材料或发票扫描件。
3.4设备要求:
承包商在疆内至少拥有一座具备持续处置能力的环保处理站,站内安装监控视频,且建有至少1.5万方贮存量的贮存点。
资料提供形式:
(1)环保处理站具备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备案证明。
(2)提供环保处理站视频接入情况、分区防渗情况、土壤及地下水监测报告扫描件、防渗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及标签设置情况证明材料。
3.5 QHSE 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6最近三年(2018-2021)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3.9.1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3.9.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9.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3.9.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3.9.5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3.9.6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3.9.7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3.9.8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3.10.9承包商安全生产记分满9 分的,自黄牌警示之日起未满一年,或整改情况未经塔里木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
3.10.10安全生产记分满12 分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或整改情况未经塔里木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
3.9.11承包商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纳入黑名单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或整改情况未经塔里木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前。
3.9.12承包商队伍安全生产记分满6 分或9 分,或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处于停工整顿期间,或停工整顿期满未经塔里木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11月16日08:00至2021年11月22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右下角“操作指南”)。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拟投标的项目、在线完成报名。
4.4.2在线缴费: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招标工本费缴款(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必须立即点击订单中的“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4.3网银支付:电子招标平台支持通过企业或个人网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通过个人网银支付购买,视为已经获得企业授权且属于企业行为。
(1)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2)购买前需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
4.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打印,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10时1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电子招标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
电 话:0996-2174084
电 话:280166917@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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