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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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07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地区****年度交联增效剂、注水处理用稳定剂采购二次招标 **地区****年度交联增效剂、注水处理用稳定剂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XN***-WZ***)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地区****年度交联增效剂、注水处理用稳定剂采购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 |
新疆地区2021年度交联增效剂、注水处理用稳定剂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N103-WZ4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地区2021年度交联增效剂、注水处理用稳定剂采购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地区2021年度交联增效剂、注水处理用稳定剂采购二次招标
2.2 招标范围及数量:详见下表。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预计数量 |
限价单价(元) |
限价总价(元) |
产品标准(技术要求) |
交联增效剂 |
/ |
吨 |
45 |
32909 |
1480905 |
技术要求 |
注水处理用稳定剂 |
/ |
吨 |
38 |
51745 |
1966310 |
技术要求 |
合计 |
|
|
83 |
|
3447215 |
|
备注:本项目数量为预计数量,实际结算按订单为准。
2.3 商务计价方式:本项目报价为固定单价、总价,指定库点到货价,含13%增值税等所有一切费用(若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化,单价按不含税价格乘以当时现行税率执行)
2.4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单价:交联增效剂32909元/吨,注水处理用稳定剂51745元/吨,总价为:3447215元,超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交货地点:南疆区域(库尔勒大二线)
2.6交货时间:根据用户需求分批次交货,每批次订单下达后 2 个日历日送货到指定地点,任何一个批次的承诺交货时间超过要求的交货时间,投标将予以否决。
2.8包装要求:桶装类:外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重量、生产日期等标识,包装桶不能现场更换标识、不能重复回收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制造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标的物均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田化学剂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3.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塔里木油田公司相本次招标标的物的准入或已办理了塔里木油田公司供应商及本次招标标的物的准入备案;如不具备塔里木油田公司相应准入的,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45个日历日内自行办理并取得塔里木油田公司本次招标标的物准入或备案,如未承诺或45个日历日内未取得塔里木油田公司本次招标标的物准入或备案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推荐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投标人均未取得,也可重新招标。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3.8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3)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上述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10 满足投标产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11 投标人须出具下述任意一家检测机构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31日所投标包单剂检验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扫描件,如未提供,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接受塔里木油田公司质量检测中心、川庆钻探安检院、川庆井下作业公司或具备国家计量认证资质(CMA)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若检测报告由具有国家计量认证资质(CMA)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须同时提供该机构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上的截图,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11.1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①:川庆公司所属用户单位检测部门 |
|||
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广汉市绍兴路三段11号 |
何家兴 |
0838-5150332 |
川庆钻探井下作业公司 |
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工业园华盛路46号 |
冷永红 |
028-86019374 |
塔里木油田公司质量检测中心 |
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 |
王中丽 |
13667566945 |
检测机构②:具备国家计量认证(CMA)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
*3.12 投标人须提供与中石油集团质量认可证中对应产品标准一致(年代号应一致,如果不一致新标准关键技术指标不得低于原标准)的标的物企业产品标准扫描件,如未提供,投标将被否决。
*3.13 投标人须承诺响应招标人有权收取签订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条款。如未承诺,投标将被否决。
*3.14 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承诺的交货时间内,将产品运至指定交货地点,任何一批次因中标人原因,超出承诺交货时间,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中标人资格。
*3.15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将被否决。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ZY21-XN103-WZ427-标书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将填写完的“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ZY21-XN103-WZ427-购买标书-潜在投标人全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 12 月 7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 2 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1)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和“保证金退还信息表”以邮件格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2)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上:ZY21-XN103-WZ***-包*-投标保证金。多个标包可合并付款,但需在汇款附言中明确所缴纳保证金对应标包,缴纳保证金需在已购买标包中选择缴纳,保证金缴纳标包以汇款附言中标注为准,不可更改。
3)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ZY21-XN103-WZ427-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全称。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403室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28-68233721
邮 箱:yangximin_xn@cnpc.com.cn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网站注册、U-Key办理及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 | 1.标书费开票信息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