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农药残留胶体金速测筛选与推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5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购买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购买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影印件)。供应商可根据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底端的附件链接,下载“附件-采购文件购买表”,信息填好后将该表发送(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单位+项目编号及名称)至以下邮箱:jht@xiaoyangshu.cn,由项目负责人核实后办理手续并提供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文件将直接发送至购买采购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纸质采购文件领取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楼505。如需要邮寄纸质采购文件,请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购买表中注明邮寄信息,提供顺丰到付服务。具体事项联系本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概况
农药残留胶体金速测筛选与推广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司要求的相关渠道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按采购人加强内控建设的要求,拟对其所需的农药残留胶体金速测筛选与推广项目比照政府采购之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程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XYS-2021212C
2.项目名称:农药残留胶体金速测筛选与推广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35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35万元
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拟比照政府采购方式遴选一家第三方机构提供农药残留胶体金速测筛选与推广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项目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实施期限为 1 年,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10月31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关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谈判。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磋商文件提供及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22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出售价格:500元/份
(三)磋商文件提供方式:供应商须购买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购买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影印件)。供应商可根据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底端的附件链接,下载“附件-采购文件购买表”,信息填好后将该表发送(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单位+项目编号及名称)至以下邮箱:jht@xiaoyangshu.cn,由项目负责人核实后办理手续并提供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文件将直接发送至购买采购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纸质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具体事项联系本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四、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接收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6日 09:00
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6日 09:30
提交响应文件地址:***
磋商开始时间: 2021年11月26日 09:30
磋商开始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楼509评标室
参与本项目现场开标人员请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提前注册 “苏康码”,在开标现场出示绿色健康码,自觉接受并配合做好健康信息问询、登记、消毒、体温检测等工作。
五、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电话: 025-86263337 联系人***
联系地址***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1、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 肆 份( 1 份正本、3 份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电子版文件壹份,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内容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以U盘形式,贴上含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项目信息的标签,随纸质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文件格式应为PDF格式,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 不收取 保证金。
九、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
账号:320006642018010101049
十、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必须遵守,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中标后的投标产品(包含相应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如专利权、版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的主张或起诉。一旦出现被主张或认定侵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带来的全部最终不利后果。
(三) 本次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所有事项均以该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未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5. 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
(五)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请供应商委派熟悉产品或服务性能和技术参数的1名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其他人员谢绝到场),并请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到达开标现场后请自觉接受并配合做好健康信息问询、登记、消毒、体温检测等工作。
九、附件-采购文件购买表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