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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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19 |
招标代理: | 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采购项目名称 **省******农业农村局****年动物防疫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行政区划 **省****** 公告发布时间 ****-**-** **:** 采购人 **省******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动物防疫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20022021000435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11-15 14:56 |
采购人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农村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包个数 | 1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供应商名称:资阳市雁江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地址:*** |
***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复印件);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3)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4)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注:以上2.3.4.5.6.7条要求以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第五章格式 三、承诺函);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 | 网上免费下载 |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1-11-15 13:30到2021-11-18 17:00 |
采购文件售价 | 0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 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 |
洽谈时间 | 2021-11-19 10:00 |
洽谈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沱东新区行政中心2号9层会议室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 |
预算金额(元) | 300000.00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的说明 |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2020〕17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川农函〔2020〕649号)、《四川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精神,缓解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不足矛盾,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因提供服务的专业性和岗位特殊要求等原因,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确定资阳市雁江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提供服务,并按要求配备10名符合条件的动物防疫专员,派驻相应的镇畜牧兽医站,专职从事基层动物防疫工作。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其相关说明 | 唯一供应商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社会服务 |
行业划分 | |
附件 | |
备注 | 财政监督电话:*** |
***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