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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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10 |
招标代理: |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人民大街****号*栋**楼招投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F**** 项目名称: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
关键词: | 电梯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Q47-F1045
项目名称: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服务 类别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 标准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 期限 |
服务 地点 |
备注 |
1 |
电梯维保服务 |
巨人通力电梯12台;广州日立电梯直梯6台,扶梯7台;天津奥的斯电梯4台,共29台,其余要求详见服务需求及采购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台 |
29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最高限价:22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6日 至 2021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楼招投标部)
方式: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近一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包号 |
服务 类别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 标准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 期限 |
服务 地点 |
备注 |
1 |
电梯维保服务 |
巨人通力电梯12台;广州日立电梯直梯6台,扶梯7台;天津奥的斯电梯4台,共29台,其余要求详见服务需求及采购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台 |
29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最高限价:22万元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须具备标的设备维修资格,其公司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符合所报名的维修服务项目。
(六)近一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七)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八)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备同类设备维保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一)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2日(0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楼招投标部)。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近一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 系 人:高助理、牛助理
联 系 方 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招投标部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