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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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09 |
招标代理: |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泰州市 |
内 容: | 化肥公司地块修复环境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受**火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化肥公司地块修复环境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积极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化肥公司地块修复环境监理项目 *.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
关键词: | 监理 化肥 |
化肥公司地块修复环境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泰州火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化肥公司地块修复环境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积极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化肥公司地块修复环境监理项目
2.合同估算价约:78.2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3.釆购需求:对化肥公司场地修复过程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监督、指导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场地修复过程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包括监理方案、监理报告编制、施工期样品采集、监测及工程概况分析、报告方案评审、专家咨询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配合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提交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后及完成本合同约定所有服务工作后截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含环境监理或环保咨询、技术服务范围;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相应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的技术队伍和业绩。
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培训)证书,并同时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环保工程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信誉要求:投标人或项目总监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企业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其靖江站、泰兴站、兴化站、姜堰站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且正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曝光台”被曝光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地点:投标人须于2021年11 月22日17:00前至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锦都国际花园A25-201室 联系电话:17834639269,联系人:钱俞芹)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携带投标确认函或将投标确认函发送至电子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 月9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地 点: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采购人自愿采购项目,如有异议由采购人负责处理答复;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采购人和供应商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供应商投标(响应)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本代理机构将在确认函提交截止时间前,安排专人统一受理(联系电话***
附: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项目投标确认函
(采购单位名称):
我单位已下载了贵单位(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手机:,传真:***
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导致招标失败,采购人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处理。
附: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有意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有异议,首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五仟元(¥:1.5万元)。
收款人: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泰州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姜堰海上海支行
帐号:32050176644900000222。
保证金缴纳形式:保证金应当以网银等形式从投标单位账户汇出,提供的银行本票、汇票须真实有效,票面金额须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并能够保证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评审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公告发出后五日内予以退回,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代理机构按照程序退还。
(3)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请各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其他须知:投标单位到场代表须身体健康,持“健康码”和行程卡并佩戴口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检查防护情况。如因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泰州火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日期: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