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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测温仪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1.15 标签: 江苏省招标 盐城市招标 阜宁县招标 
加入日期:2021.11.15
地 区:阜宁县
内 容: 阜宁市场监管-公众号
 
招标公告正文

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测温仪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40台支架式测温仪  

2、技术参数不低于:显示范围:33.5°C-42.5°C,温度分辨率:0.1°C,最大允许误差:10-40CM:±0.2°C,41-80CM:±0.3°C,测量距离:10CM-80CM,充电电源,一次充电支持使用六小时,移动支架,免费包修期至2023年12月31日。

3、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完成。

4、项目总预算5万元,采购报价最低者为本次项目采购的供应商。

5、付款条件:测温仪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采购费用。

6、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须提交合同价款10%的履约(质量)保函,保证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7、测温仪报价时要提供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生产厂家、样品图片。

二、供货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当持有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联系人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报价材料需附有报价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联系人***

4.竞争性谈判被邀请人报价承诺函;

5.测温仪报价时要提供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生产厂家、样品图片。

6.报价材料必须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报价人的公章进行确认。

四、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1.提交材料时间:2021年11月 19日上午11:00前;

2.提交材料地点:阜宁县兴隆路二号(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04室,联系人:李运祥,联系电话***

五、现场确认要求

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上午11:00,地点: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楼会议室,确认现场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到达现场进行确认(不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报价资格),确认现场报价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1:  竞争性谈判被邀请人报价承诺函   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单位): 我单位作为竞争性谈判被邀请人,对宣传资料竞争性谈判中我方所承诺的条款已经完全明确,也深知所承诺的事项和作出的报价可能给我方带来的风险和后果。如果我方在竞争性谈判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中选后因报价低或不执行承诺条款而不履约,愿意承担因此带来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愿意接受监督部门市场禁入等处罚。我单位总报价为     元,大写      。 竞争性谈判被邀请人(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2021年 11 月15  日

 

 

 

附件2: 

报 价 一 览 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总   报  价

供货期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

 

 

产品单价明细表

序号

产品名称

 

1

   

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联系电话***

 

 

注:

1、投标人必须如实完整填写本表。

2. 以上报价含材料费、安装费、运输费、税费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费用。

 

 

 

附件3:

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测温仪采购合同

甲方: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采购项目:40台支架式测温仪

二、 技术参数不低于:显示范围:33.5°C-42.5°C,温

度分辨率:0.1°C,最大允许误差:10-40CM:±0.2°C,41-80CM:±0.3°C,测量距离:10CM-80CM,充电电源,一次充电支持使用六小时,移动支架,免费包修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完成。

三、采购费用:人民币     万元(¥     )。

四、付款条件:测温仪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采购费用。

五、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乙方须提交合同价款10%的履约(质量)保函,保证期间至2022年3月30日。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接收乙方提供的经双方验收合格的测温仪。

2、采购结束,有权接收乙方提交的税务发票及采购商品清单,结算采购费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采购本合同约定的测温仪,在约定期间内向甲方提交验收合格的测温仪。

2、采购结束,乙方向甲方提交采购清单及税务发票。

七、违约责任

1、合同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应给甲方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

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的要求,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八、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盐城市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九、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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