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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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18 |
招标代理: | 乌鲁木齐昊天芝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水质检测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获取(***人民东路***号凯日旺B栋***室)或在**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关键词: | 实验室 |
项目概况
喀什地区英吉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水质检测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获取(喀什市人民东路169号凯日旺B栋503室)或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8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B-HTZS-2021-01号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英吉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水质检测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1422479
最高限价(元):142247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设备一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22479.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实验室检测设备一批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所投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或可扫描二维码且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4)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 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无效。);
(5)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
(6)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
(7)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获取(喀什市人民东路169号凯日旺B栋503室)或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英吉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8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英吉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昊天芝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4.监督单位:英吉沙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