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3 |
---|---|
截止日期: | 2021.11.18 |
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招标人名称:*****区郭猛镇**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名称:郭猛镇**村污水整治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郭猛镇境内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污水处理后排放达DB**/** |
1、招标人名称: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民乐村村民委员会
2、项目名称:郭猛镇民乐村污水整治工程
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4.1项目建设地点:郭猛镇境内
4.2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工期20日历天
4.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污水处理后排放达DB32/3462—2020《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
4.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5、工程规模: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总投资约29.90万元。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须是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 信誉要求
6.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6.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2.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
6.5 项目负责人***
6.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8项目负责人***
6.8.1项目负责人***
6.8.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6.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9.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9.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6.9.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9.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9.5.单位负责人***
6.9.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9.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本项目开标时间为: 2021年11月18日15:00 时。
开标地址:***
9、评标办法为: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民乐村村民委员会;开户银行: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猛支行,账号:3209020141010000336639),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约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
11、投标应知:
(1)对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郭猛政府的各类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3次不良行为记录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郭猛政府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2)对迟到的投标人,一年内累计两次迟到的作为无诚信投标,6个月内不得参加郭猛政府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对明显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如:手写涂改投标文件的、缺少资质原件的)视为无诚信投标,除一律作废标外,发现第一次书面警告,如累计有两次,记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再参加郭猛政府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12、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曝光台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3、本公告同时发布于:盐城市盐都区郭猛政府网:/col/col3371/index.html
建设单位: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民乐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联系人:孟小霞 联系电话***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玲玲 联系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