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丰镇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经有关方面批准,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招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丰镇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安丰镇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具体招标服务内容如下:
3、服务期: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汽车租赁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汽车租赁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县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证明。 (2)人员配备资格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费:投标单位于2021年11月17日 12 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安丰镇招投标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
东台市安丰镇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