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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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22 |
招标代理: |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扬州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项目已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蝶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 *. 项目概况与招 |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项目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蝶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
2.1项目概况:
2.2建设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2.3建设规模: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项目一期工程,包含本工程包含K1~K6厂房、成品仓、丙类仓库、废弃物仓、库房1~2、行政办公楼、研发中心、餐厅、连廊、警卫室1~3、变电所等建筑物,及一期工程厂区内室外综合配套等。
2.4招标范围: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项目一期工程桩基(包含试桩及工程桩在内的所有桩型)检测及相关检测服务桩基
2.5计划工期:同桩基施工工期
2.6投标限价:《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2018年11月1日起实行)的70%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其他:?/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企业必须同时具有:必须同时具有省住建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证书且副本附表注明的检测项目应包含单桩承载力静载检测、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法检测;并具有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它要求:
3.7.1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7.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3.7.3项目负责人***
3.7.4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11 月?12 日至?2021年?11 月?16 日 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前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报名地点:扬州市文汇西路162号联合广场B座308室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现金缴纳)
报名联系人***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获取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0元
6.1递交招标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11 月?22 日14 时 30分,地点为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汇西路162号联合广场B座301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招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1招标人:扬州蝶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8.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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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11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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