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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隆鼎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批

信息发布日期:2021.11.12 标签: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1.11.12
地 区:宁夏回
内 容:**隆鼎电力有限公司****年第一批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隆鼎电力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状态正在招标采购项目编号NXLDGS-GKZB-****-** 采购项目名称**隆鼎电力有限公司****年第一批公开招标采购类型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招标公告正文
宁夏隆鼎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宁夏隆鼎电力有限公司]2021-11-12
采购项目状态 正在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 NXLDGS-GKZB-2021-01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隆鼎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标 采购类型 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11-17 17:30:00 开标(截标)时间 2021-12-03 09:30:00
开标地点 银川赛威大酒店三楼开标大厅 招标人 宁夏隆鼎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宝湖中路湖映康晨1号办公楼
招标代理机构邮编 750000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
宁夏隆鼎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LDGS-GKZB-2021-01)
 
1. 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隆鼎电力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招标人为宁夏隆鼎电力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宁夏隆鼎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标公告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参见附件: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批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设施、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相应服务的能力。(适用于工程服务类项目)
接受代理或者外协代购产品投标时,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的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适用于物资类项目)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5)为进一步落实服务商质量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电网服务质量。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承诺函样本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其他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现投标人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内容不全或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未加盖企业公章的或与招标文件内容不符,招标人将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否决处理。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存在代签或未加盖企业公章,招标人将在评标阶段进行扣分处理。
(6)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招标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7)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服务。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8)对于接受代理商的货物,若为销售代理商须出具产品制造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并出具制造厂家提供的承诺书;若是国外设备制造商需通过代理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外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并出具制造厂家提供的承诺书。(具体要求以需求一览表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9)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原厂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如:型式报告、检测报告、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等。(具体要求以需求一览表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10)对于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需求一览表。
(1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2)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14)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c.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d.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e.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f.被责令停业的;
g.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j.投标人通过寻求中间人、关系人帮忙,雇佣、聘用中间人与招标人沟通关系,或者采取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k.投标人直接或者通过中间人进行串标、围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l.投标人听信社会上所谓的“中介”宣传,通过找关系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m.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o.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p.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2 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特别重大质量事故;
(2)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
(4)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或一般质量事故。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参与投标。
3.3投标人针对每个标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要求和专用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需求一览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
应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会计年度,即2018年-202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若暂无年度财务报表,仍提供2017年-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限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6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公告下方列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地址。
3.7本次招标的标包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报价则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该投标将被否决,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
3.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以“包”为单位提交。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足,则所投对应标包将被否决。对未全额缴纳所投标包所需保证金的,核对是否有指明对应的包名。有指明对应的包名不满足缴纳额度的,则否决对应标包投标;未指明包名或未注明包范围的,如未注明,则按照其投标金额从大到小依次核定。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提交方式为电汇或网银,恕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现金及现金支票等其他方式(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条款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此为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8:30至11月17日下午17:30通过网上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下载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潜在投标人必须凭电子钥匙登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点击“获取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为降低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扩散,并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邮寄。请各投标人自行监控邮件寄送进度,未及时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造成的后果与招标人无关。
请各位投标人在递外包装醒目位置写明“招标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全称”。
邮寄地址:***
收件人:综合招标中心-郝莹,联系电话***
5.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日上午09:30。
本批次取消现场集中开标,各投标人通过“好视通云视频”系统同步参与开标工作。直播网址及登陆密码会在开标前一天,即2021年12月2日下午18:00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各投标人的电子邮箱(以投标人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中填写的电子邮箱***
开标过程的异议联系电话***
5.3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的截止时间同上,投标人可通过登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在价格公示时间内查看开标报价。
5.4 截止2021年12月3日上午09:30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邮寄或者未邮寄至指定地点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以及未成功上传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 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和方式、接收投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如果发生可能与法律条规、国家标准不相一致、不相符合的条款表述,其不一致、不符合之处一律无效,并以国家相应规定为准。
9. 补充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文件规定,针对招标业务,实施全面营改增后,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原开具营业税发票改为开具增值税发票。若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投标人于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完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信息(即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确保正确开具发票。未提供以上信息的投标人,财务部按小规模纳税人处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提供单位名称,税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一经开出,不予更换。
(2)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发现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
(3)本次招标所有项目均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能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则该投标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
(4)因疫情期间特殊情况,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现场投标情况不适用本批次。
(5)重点提醒: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要求其产品所使用的木质材料(如电缆盘、光缆盘等)或者设备、器材的木质装箱须选用无松材线虫等病虫害的木材,供货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招标人收货时依法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对于不按要求使用木质材料或不提供《植物检疫证书》的产品,招标人有权退回其产品,依法追究成交人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宝湖中路湖映康晨1号办公楼
邮        编:750002
联   系   人:郝莹
电        话:0951-4935181
电  子  邮 件:nxtyhy@163.com
11. 保证金汇款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收款人名称: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保证金汇款账号:6405  0110  0100  0000  0080
招标代理服务费汇款账号:6400  1100  1000  5250  8580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财务联系人***
财务咨询电话:***
 
附件1:需求一览表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1:需求一览表
序号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分包编号
电工交易专区分包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人类型
资格要求
业绩要求
服务期
报价方式
最高限价(万元)
中标人数量
定价规则
合同
是否应用国网企购集体企业电商化采购专区
1
GC-01
工程
包1
包1包银高铁牵引站外部供电工程
包银高铁宁夏石嘴山南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城关-石嘴山南牵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近三年相关业绩
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9月30日
总价
574.4
1
最终结算价=审定的折扣前施工费×成交折扣率。成交折扣率=中标价格/计价基数。计价基数:765.87万元
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注:
1、投标人的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属于无效报价;
2、投标人业绩不满足业绩要求将作为扣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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