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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生态园绿化苗木基地循环农业展览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1.1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连云港市招标 农业招标 
加入日期:2021.11.12
截止日期:2021.11.23
招标业主: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招标代理: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连云港
内 容:bulletin **生态园绿化苗木基地循环农业展览中心建设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HJY-DXZB*********) 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生态园绿化苗木基地循环农业展览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
关键词: 农业
 
招标公告正文
bulletin

香河生态园绿化苗木基地循环农业展览中心建设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320710-ZHJY-DXZB2021100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香河生态园绿化苗木基地循环农业展览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地上1层,布展面积420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香河生态园绿化苗木基地循环农业展览中心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香河生态园绿化苗木基地循环农业展览中心建设项目: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中国展览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或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若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投标单位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0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20万元的展览馆布展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额、工程内容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材料不能明示上述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合同额以合同签约金额或(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合同额认定的依据。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连徐清办发〔2020〕7号、徐治欠办发﹝2021﹞15号、徐治欠办发﹝2021﹞18号、苏清办﹝2021﹞5号、连清办〔2021〕3号 、苏建函建管﹝2021﹞47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b.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c.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连建发【2019】182号文。
d.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11-12 17:30到2021-11-19 17:30

获取方式:4.1获取时间:2021 年 11月12日至2021年11 月19 日;4.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2日,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11-23 15:00

递交方式:网络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11-23 15:00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七、其他
香河生态园绿化苗木基地循环农业展览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生态园绿化苗木基地循环农业展览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香河生态园绿化苗木基地循环农业展览中心建设项目(标段)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1.2控制价: 3768267.02 元;
2.1.3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开工令为准);
2.1.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1.5建设规模:地上1层,布展面积42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材料、设备(含硬件、智能化)采购和安装、室内外装修装潢、装饰布展工程、沙盘及互动体验设施等全部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中国展览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或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若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投标单位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0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20万元的展览馆布展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额、工程内容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材料不能明示上述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合同额以合同签约金额或(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合同额认定的依据。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连徐清办发〔2020〕7号、徐治欠办发﹝2021﹞15号、徐治欠办发﹝2021﹞18号、苏清办﹝2021﹞5号、连清办〔2021〕3号 、苏建函建管﹝2021﹞47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b.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c.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连建发【2019】182号文。
d.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 年 11月12日至2021年11 月19 日;
4.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2日,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5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CFCA国信CA
联系人***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18005133017客服电话:***
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 15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若有);
(4)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
(7)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8)相关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果因提供的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1.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
1、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注: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8.特别提醒: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
8.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8.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开标系统;
8.4、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连云港不见面交易系统地址:***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连云港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根据操作手册(请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中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的 30 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
(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可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http://spzx.lyg.gov.cn/lygweb/xyxx/secondPage.html下载)。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建设工程7.0系统试运行期间,招标代理和投标人只能暂时先使用新点招标工具和新点投标工具:新点招标工具下载地址:***
新点投标工具下载地址:***
联系方式***
软件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黄桂松15896100880
朱家旺18905137238
张海南18505182641
何垒18452501766
提醒: 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建设工程7.0系统统一技术支持电话如下: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本地技术支持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地 址:***
邮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系人:刘工 联 系 人***
电话:18352827245 电 话:***
电子邮箱: / 电 子 邮 箱***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联 系 人***
: 刘工
电 话
: 18352827245
电 子 邮 件***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五羊路38-1号楼401室、402室
联 系 人***
: 崔工
电 话
: 15380258577
电 子 邮 件***
: 10637561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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