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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1.1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扬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11.12
截止日期:2021.12.07
招标代理: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扬州市
内 容:*.招标条件 ***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经***发改委《关于***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扬改发许发〔****〕***号)批复,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现对***长江防洪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经扬州市发改委《关于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扬改发许发〔2019〕168号)批复,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市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经扬州市发改委以扬发改许发〔2019〕168号文批复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约为42.63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加固堤防94.29km;新建、翻砌护坡72.23km,维修接长护坡18.25km;除险加固建筑物84座,(拆建51座,新建4座,拆除复堤29座);新增泵站流量91.3m3/s;新建、翻建堤顶防汛道路92.86km,以及配套相应堤段的上堤道路、堤后巡查便道、排水沟及监测管理设施等。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涉及仪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扬州润扬省级湿地公园、广陵区三江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江都区三江营饮用水源地等4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占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4.2公顷。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本项目涉及占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需开展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工作,并取得省政府的论证意见。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文件及行业规范编制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报告,通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省政府论证意见。

2.3服务投资:60万元。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取得省政府论证意见。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要求,并取得省政府论证意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本编制项目的投标:

3.1投标人资质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

3.3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3.4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关于公布<扬州市水利工程2020年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告,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参考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3.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按照“CFCA 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相关资料下载地址:***

4.3本工程只接受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的为无效投标报名。

4.4各投标人请于2021年11月15日0:00至2021年11月20日0:00,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

4.5招标文件:500元/套。

5.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7日10时0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1年12月7日10时0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8.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9.评分标准

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评标办法细则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技术方案(37分)

项目的整体方案(8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认识,包含项目目的和必要性认识,形势与需求分析,现状水平等进行评定。

方案内容细致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数据采集方案(4分)

方案内容细致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技术评估方案(6分)

方案内容细致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6分)

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安排合理、详细、可操作性强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服务说明(5分)

包括工作程序、成果形式、质量控制措施,以及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等内容。

内容细致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建议合理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各级评审组织及报批服务保障方案(4分)

方案内容细致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对项目难点和重点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4分)

根据投标人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进行评定。

认识全面,对策措施合理、可行性高对策措施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2.2.4(2)

项目资源配置(8分)

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生态保护红线论证项目业绩的,有1项得2分,最高得2分。(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省政府论证意见等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未能明示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组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

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有1人得1分,最高得3分;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有1人得1分,最高得3分(一人同时具有两种证书的,不重复得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及近三个月连续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投标报价(50分)

投标报价(50分)

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具体确定方式为:

S=T×A%+(a1+a2+…+an)/n×(1- 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报价(i=1,2,…,n);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60%、65%、7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值,小数不计)。

注:投标人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80%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及“n”的取值。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3)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5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2.2.4(4)

企业实力(5分)

投标人业绩(2分)

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生态保护红线论证项目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省政府论证意见等有效证明材料)。

企业管理体系(3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1项得1分,最高得3分。

其他要求

为保证评标质量,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0家时,按有效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前10名投标单位参与后续技术标评审,排序第10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投标报价得分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如果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10家,则全部入围;未入围的投标单位,不进入后续技术标评审。在中标公示期间,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时,评标入围结果不再重新确定。

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方案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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