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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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06 |
招标代理: | 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区黄金坡新区高中及初中学校建设工程配电箱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黄金坡新区高中及初中学校建设工程已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审〔****〕***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项目业主为*****区新 |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荣昌区黄金坡新区高中及初中学校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17〕6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7-500226-82-01-013807,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荣昌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电箱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荣昌区黄金坡新区。
2.2 建设规模:新建校舍面积共228047.69平方米,其中高中部分139966.56平方米,初中部分66496.33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21584.8平方米。本次招标为重庆市荣昌区黄金坡新区高中及初中学校建设工程配电箱项目(第二次);合同估算金额约700万元(不含税)。
2.3 建设工期:总工期450日历天(本项目现处施工阶段,交货期应充分配合项目工期安排。)
2.4 标段划分:本次重庆市荣昌区黄金坡新区高中及初中学校建设工程配电箱项目(第二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配电箱项目,本次招标配电箱项目的材料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等详见第五章材料(设备)采购清单。
2.6交货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起30日历天(其中自招标人书面通知起10日历天内供应箱壳,生产供货总工期为30日历天)。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施工现场指定。
2.8 质量保证期:2年。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业绩条件: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总金额330万元及以上的配电箱供货项目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此项指整机,不指零部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招标人: |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重庆市荣昌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项目业主)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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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地址: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重庆市荣昌区黄金坡新区高中及初中学校建设工程配电箱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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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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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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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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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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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荣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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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885310000933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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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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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昌州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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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7170104000188100000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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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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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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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04012001000539100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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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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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荣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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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173600050206823-0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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