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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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部分*政道路(一期)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城齐安大街***号 *、采购代理机构:东恒弘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省******经十路*****号善能大厦A座***室 *、联系人及方 |
关键词: | 市政 工程招标 道路 工程招标 路 |
一、采购人: 齐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地 址:***
2、采购代理机构:东恒弘文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3、地 址:***
4、联系人***
二、项目名称: 齐河县部分市政道路(一期)零星工程
三、采购项目编号:DHHW-GK-2021-0901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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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部分市政道路(一期)零星工程 |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未承担在建其它项目; 4、“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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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9日08时30分至2021年8月13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399号善能大厦A座617室。
3.方式: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单位须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记报名。报名时请携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单位为分支机构的,为营业执照上所列负责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报名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声明书原件(声明书格式自拟)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招标文件费: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材料公证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六、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联 系 人:吕老师 电 话:***
七、公告期限: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