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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莲花中队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第四次)竞争性磋商

信息发布日期:2021.11.11 标签: 江西省招标 食品招标 
加入日期:2021.11.11
截止日期:2021.11.23
招标业主:武警莲花中队
招标代理:萍乡信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江西省
内 容:项目概况 ******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第四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金城大道)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xl-****-**** 项目名称:******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
关键词: 食品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武警莲花中队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第四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萍乡信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莲花县金城大道)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xl-2021-0901

项目名称:武警莲花中队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第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配送内容:

1.1  负责采购和供应肉类、水产、蔬菜、干货、调料、水果等副食品等配送,同时包括食材的供货、运输、装卸、运送到指定地点及售后服务等。

2、配送质量及基本要求:

2.1 食用油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一级成品食用油标准。

2.2 食用油包装要求: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不与食用油发生化学作用而产生变化,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定,符合《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17374)要求。  

2.3 食用油标签标识要求: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的规定。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工工艺等内容。

2.4 货物清单(送货单)要求:每次供应时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

2.5 食品溯源要求:供应商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

2.6 中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唯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必须退货;若食用人员食用当天配送的食材而出现食物中毒(非自身过敏或其他疾病原因)等情况,中标人须承担一切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2.7 中标人须每日做好配送记录交给采购人,记录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配送时间、配送种类、配送数量、产品单价、总价,产品保鲜期等基本信息。

2.8 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按量将产品送至指定地点,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变更采购人要求配送的产品,如需更换产品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2.9 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有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2.10 如有卫生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或相关部门对食堂或配送产品进行检查,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2.11 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商的要求,并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

3.开标时须提供以下(1)~(7)项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

(5)提供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7)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当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须体现截图时间并加盖公章)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1日  至 2021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萍乡信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莲花县金城大道)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警莲花中队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萍乡信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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