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常州市新北区嫩江路以北云台山路以东地块开发项目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常发改备【2021】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晋陵山海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常州市新北区嫩江路以北云台山路以东地块开发项目监理 2.2工程地点:新北区新桥街道,东至龙六路、南至新四河、西至云台山路、北至新科中路 2.3工程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159653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8197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64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553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9幢住宅,1处服务配套用房、1处商业配套用房11处小区变,1处邮政快递服务用房及2处门卫等相关配套用房,同步实施景观绿化、市政、道路场地、雨污水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2.4质量等级要求:按施工合同执行。 2.5计划开竣工时间:按施工合同执行。 2.6投资总额: 269500万元。 2.7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监理服务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范围内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3)施工组织协调及招标人交办的与工程相关的事项;(4)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和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2.8监理服务期:监理单位的服务时间为委托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 |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
总监理工程师等级、专业 |
001 |
常州市新北区嫩江路以北云台山路以东地块开发项目监理 |
620万元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4其他报名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1月11日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1日17时00分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缴纳 3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公告发布媒体为: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常州市工程交易网。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7日17时00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见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见附件一。 本项目评标细则:见附件二。 六、联系方式 本工程由常州宇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常州晋陵山海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宇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北区新桥街道红河路65号4楼401 地址:*** 邮编:213000 邮编:213000 联系人:杨工 联系人*** 电话: 0519-81597713 电话:*** 2021年11月11日 友情提醒: 1、请各投标单位在上传投标文件前,自行检查企业诚信库中相关电子扫描件,如出现异常,请更新完善相关电子扫描件,确保企业诚信库中所有电子扫描件可以正常查看和下载,保证数据可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未及时更新导致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2、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潜在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将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3、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办理指南的工程交易办理指南),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下载园地”“文档汇总”中《常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在电脑前操作。 5、潜在投标人可从本招标公告的页尾了解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所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 http:// www.czgcjy.com。 7、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8、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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