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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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16 |
招标业主: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医用耗材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医用耗材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联系地址 *****区萱花路***号 联系人 郑蓉蓉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报名及递交资质时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医用耗材 |
项目编号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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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 联系人 |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电话 |
023-85381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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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递交资质时限 |
2021年11月11日9:10至2021年11月16日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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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方式 |
资质盖鲜章后用邮寄方式送达(顺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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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标时间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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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品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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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彩色胶片(纸胶片)(要求附后) |
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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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其他特殊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资质审查目录由投标单位自行准备并打印,资质审查目录WORD版本(不需要具体资质的扫描件)发邮箱至291891635qq.com,参考附件1模板。) 注意:报名资料与投标产品不符的取消中标资格: 一、投标公司资质 1、营业执照副本(需对2020年度年检的有效证件)提供三证合一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公司委托负责本次招标事宜人的授权委托书。 4、负责本次招标事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理商资质 1、厂家授予代理商的授权书 2、营业执照副本(需对2020年度年检的有效证件)提供三证合一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厂家资质 1、营业执照副本(需对2020年度年检的有效证件)提供三证合一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标配的设备和耗材同样需要提供相关资质材料)
特别要求:报名资料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若为打包项目的,列明投标产品明细)、联系人、联系方式*** 附件1:医用耗材资质审查模板 附件2:参加招标和产品介绍活动来院人员新冠防疫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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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需求:
1、彩色胶片规格:A3,胶片分辨率:≥9000dpi ;
2、标配配套打片设备数量:彩色打片机2台;
3、彩色打片机,要求打片机与医院DR、CT、MRI图像的PACS相匹配(费用中标方承担),使其能正常运行;中标方提供免费维护、保养所配打印设备、打印设备耗材及所派技术人员费用,如打印机发生故障需要返厂维修或无法修复,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备用机器。打片机标配供片盒2个,装片量200张;
4、废片率≤2%(提供书面承诺)。
附件1:医用耗材资质审查目录XXXXXX公司(投标公司名称)
(一)投标公司资质
1、有XXXX公司的营业执照
2、有XXXX公司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有XXXX公司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有XXXX公司的法人委托及身份证复印件
5、有XXXX公司给XXXX公司的授权(这里指二级代理给投标公司的授权,若无二级代理就无须提供5、6、7、8项资质)
6、有XXXX公司的营业执照(这里指二级代理商的资质)
7、有XXXX公司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8、有XXXX公司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二)生产厂家资质
1、有XXXX公司给XXXX公司的授权(厂家授权)
2、有XXXX公司的营业执照
3、有XXXX公司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有XXXX公司的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
5、有XXXX公司XXX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国械注准/进:XXXXXXX号(如实填写)
投标单位:(盖鲜章)
时间:
注意事项:
1、若有多个厂家请按顺序填写。
2、若有标配设备或耗材,需如实提供相关资质,并按以上模板填写。
3、请将资质审查目录WORD版本(不需要具体资质的扫描件)发邮箱至291891635qq.com,按投标项目+投标单位命名。
4、打印件附在报名资料封面。
附件2:参加招标和产品介绍活动来院人员新冠防疫管理要求
当前国内疫情复杂严峻,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1]31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与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1〕24号要求,针对来院人员要求如下:
一、针对重庆市内来院人员:
必须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若有近14天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参考本规定第三点执行;
二、针对永川区外来院人员:
1、所有14天内从永川区外来院人员均应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否则,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2、健康码为黄码者,不能参与我院投标(或产品介绍)。对赋黄码人员,实行限制出行管控措施,由发现黄码的单位(包括交通口岸、公共场所、小区、单位等)立即对
相关人员就地管控,同时向其所在社区(村)报告,社区(村)根据黄码的不同情形、行程码和活动轨迹等实施分类管理,具体细则按照全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3、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提示或自述存在以下情况者:
(1)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院人员,自返永后居家隔离(或自我健康监测)已满14天且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否则,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2)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区)来院人员,自返永后自我健康监测已满7天且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否则,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3)未满健康监测期限者,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三、针对中高风险区来院人员:
1、对高、中风险区(通常以乡镇、街道划分)来永返永人员和外省(区、市)确定的特定时段、特定空间高风险人群,未施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医学观察期间,第1、4、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2、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永返永人员,未施行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或第1、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永返永人员,未施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或第1、7、14天各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
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3、对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永返永人员和未划定高中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所在地市来渝返渝人员,未施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或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