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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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22 |
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根据工作安排,***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实施意见和考核细则编制项目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实施意 |
关键词: | 公路 路 |
根据工作安排,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实施意见和考核细则编制项目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实施意见和考核细则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万元
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8万元,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公正的安全咨询服务环境,进一步规范市交通运输质监机构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安全咨询业务的行为;同时充分发挥市交通运输质监机构的职能作用,科学精准有效地监督第三方安全咨询机构开展咨询活动;以及市交通运输质监机构建立健全第三方安全咨询监督管理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现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等相关规定,制定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第三方安全咨询机构管理实施意见和考核细则。
(二)工作内容
1、编制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安全咨询机构选择、咨询过程管理、监督和履约考核管理等。
2、编制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考核细则。包括考核细则适用范围、考核工作原则、考核组织、考核内容及考核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等。
(三)合同履行期限:
1、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工作大纲,并通过评审;
2、2021年12月中旬前完成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实施意见和考核细则中间稿,并通过评审;
3、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实施意见和考核细则送审稿,并通过审查,修改完善后形成最终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2020年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等(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第1条第(5)款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网上报名,须将报名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694854221@qq.com。
3.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南京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11月22日14: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14: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7号航道大厦6楼会议室。
各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每单位仅限1人参加,且所派人员符合疫情防控规定。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五、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时间:2021年11月22日14: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7号航道大厦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2、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3份(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word格式、U盘形式或光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纸质版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