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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信息化系统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1.10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加入日期:2021.11.10
截止日期:2021.11.22
招标代理: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项目概况 智能信息化系统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路**号**层****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ZX- ******** 项目名称:智能信息化系统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
关键词: 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智能信息化系统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层1212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ZX- 20210393

项目名称:智能信息化系统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70万元

最高限价: 68.353593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智能信息化系统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供应商、监狱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按政策要求提供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供应商具备住建部颁发的: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层1212室

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获取文件。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

(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层1212室会议室

供应商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层1212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拒绝《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施工条件以现有条件为准,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响应文件扫描件(一般应为PDF 格式,U 盘形式或光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7、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7.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7.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7.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7.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8、信用承诺制

8.1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8.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 40 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建邺生态环境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025-84207240-6002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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