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11.10招标公告 > (浦口分中心)南京中燃燃气维抢中心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浦口分中心)南京中燃燃气维抢中心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1.10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11.10
截止日期:2021.11.24
招标代理:南京中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 编号: APK******-**SG *.招标条件 ******中燃城*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中燃燃气维抢中心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行审备[****]***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非国有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招标公告正文

编号: APK210373-01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浦口区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中燃燃气维抢中心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行审备[2020]28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非国有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中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总承包
        2.2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象山东路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类;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48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2994.45万元
        2.8 招标内容: 基坑支护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电气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消防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幕墙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其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南京中燃燃气维抢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桩基及基坑支护、场地平整、土石方、土建及水电安装、幕墙(含深化设计)、暖通、消防、电气、给排水、人防、电梯工程、地下室工程及其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6060 m2;基坑深度:10.7 m;建筑面积:6060 m2;根数:398 根;桩形:钻孔灌注桩 ;桩长:16.9 m;土石方量:174348 m3;控制器:6 台;建筑面积:23089.04 m2;建筑物层数:8 层;其中地上层数:6 层;其中地下层数:2 层;建筑物高度:23.7 m;其中地下室面积:9450.92 m2;造价:12994.45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23089.04 m2;幢数:1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层数:1 m;高度:23.8 m;台数:5 台;幕墙面积:6571 m2;幕墙高度:23.9 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从2021年11月10日10时43分到 2021年11月15日10时43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1-24 09:3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
                         a. 项目负责人***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c. 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
         /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住宅、仓储、公寓除外)施工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及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7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nbsp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nbsp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nbsp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nbsp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nbsp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nbsp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1月10日10时43分到 2021年11月15日10时43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8.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8.7、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8.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8.9、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8.10、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8.11、项目负责人***
8.12、投标申请人必须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编辑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信用手册;
(5)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7)项目负责人***
(8)项目负责人***
(9)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1年04月-2021年09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若项目负责人***
(10)企业承担过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8.13、该项目网上受理异议和投诉,如有异议或投诉,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提交异议或投诉。
8.14、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8.14.1、财务状况(满分15分)
企业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资产负债率≤70%的,得15分;70%<资产负债率≤75%,得10分;75%<资产负债率≤80%的,得5分; (本项满分15分,数据以企业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投标人须将企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8.14.2、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满分20分)
企业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住宅、仓储、公寓除外)施工工程业绩的得20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及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注:以上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可以兼得
8.14.3、企业信誉(10分)
(1)企业具有国家认可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评级机构或银行评定的AAA级资信等级的得10分;
(2)企业具有国家认可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评级机构或银行评定的AA级资信等级的得7分;
(3)企业具有国家认可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评级机构或银行评定的A级资信等级的得4分,其它不得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扫描编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4.4、企业认证体系(满分30分)
(1)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2)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3)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编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满分30分
8.14.5、企业工程奖项(满分10分)
企业承担的建筑工程获奖评审:获得国优(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奖项的得10分/个,获得省优质工程奖项的得5分/个,获得省辖市级市优奖项的得3分/个。本项得分限评2个项目(同一项目限评1次得分),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国优有效期为3年,省优有效期为2年,市优有效期为1年,奖项有效期自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获奖时间以资格预审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4.6、项目经理答辩(15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拟定题目两个,每题7.5分,根据申请人答辩进行打分。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的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对应的得分每题为6<优≤7.5分、4.5<良≤6分、3<中≤4.5分、无:0分。分值末尾取小数点后两位。(由评审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
8.15、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按各投标申请人合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合格申请人进行排序后选择前9名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采用按上述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为前9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按企业类似业绩合同金额高的排名在前;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的,招标人将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南京中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河滨路乐居城市花园09幢1012、2012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涵碧楼金融中心908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陆恺 联  系  人:桑琦
        电       话:13401961590 电       话:13814196772
        传       真: 传       真:025-5757311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合支行
        账       号:10115001040207870 账       号:3201230181010000073715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8151332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