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SGYSZB-202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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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1.11.10 |
截止日期: | 2021.12.10 |
招标业主: | 国电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宝鸡市 |
内 容: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号: **************** 招标单位: **海螺 报名起始时间: ****-**-** **:**:** 报名截止时间: ****-**-** **:**:**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 ****-**-** **:**:**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 **: |
招标号: | SGYSZB-2021-11-1 | 招标单位: | 千阳海螺 |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1-11-10 08: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11-17 08:00:00 | |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 | 2021-11-19 08:00:00 |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 2021-11-26 08:00:00 | |
投标起始时间: | 2021-11-26 08:00: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12-10 10:30:00 | |
开标时间: | 2021-12-10 10:30:00 | 阶段: | ||
标段数量: | 8 | |||
是否需要缴纳标书费: | 是 | 标书费金额(元): | 100 | |
是否需要缴纳投保金: | 是 | 投保金金额(元): | 33000 |
2021-2022年度宝鸡二电厂湿排灰、燃煤炉渣及脱硫石膏运输招标公示
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陵河公司、凤凰山公司、千阳海螺)拟对国电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唐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鸡二电厂)湿排灰、燃煤炉渣及脱硫石膏运输业务进行公开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选择具备经营能力较好、运输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运输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运输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标的物:宝鸡二电厂湿排灰、燃煤炉渣及脱硫石膏运输。
2.起始、目的运输路线及暂定数量、运输时间。
标段 |
标的物 |
起始地 |
目的地 |
暂定数量(万吨) |
暂定运输时间 |
标段1 |
湿排粉煤灰运输 |
宝二电湿排灰堆场 |
金陵河公司湿排灰堆场 |
1.5 |
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3月15 日 |
标段2 |
千阳海螺湿排灰堆场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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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3 |
燃煤炉渣运输 |
宝二电燃煤炉渣堆场 |
金陵河公司炉渣堆场 |
1.0 |
|
标段4 |
千阳海螺炉渣堆场 |
1.0 |
|||
标段5 |
凤凰山公司炉渣堆场 |
1.0 |
|||
标段6 |
脱硫石膏运输 |
宝二电脱硫石膏库 |
金陵河公司石膏堆场 |
1.0 |
|
标段7 |
千阳海螺石膏堆场 |
1.0 |
|||
标段8 |
凤凰山公司石膏堆场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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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量有权进行运输数量调整 |
3.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车型为后翻自卸车。
4.合同期限: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3月15日。
二、招标方式:海螺物资阳光采购平台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达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并能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
2.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运输保供经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一定的保供能力(日运力不低于400吨),且在以往运输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3.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用于对该湿排灰、燃煤炉渣及脱硫石膏保供的运输车辆的基本信息(车号、载重吨位等),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虚报车牌等信息,若有挂靠车辆须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或承诺),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填报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价原则:
1.湿排灰、燃煤炉渣运输报价:包括装车、运输、卸车、大块处理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充分考虑运输过程中油价变动、超限超载等因素,合理报价。
2.脱硫石膏运输报价:包括装车、场地清理、运输、卸车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充分考虑运输过程中油价变动、超限超载等因素,合理报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11月17日8:00前(北京时间)登陆海螺物资阳光采购平台:http://ygcg.conch.cn(建议用户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账号注册并上传招标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并进行报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2.2021年11月19日8:00前对报名单位进行资质预审,如资质审核通过,由千阳海螺财务处在2021年11月19日8:00至11月26日8:00期间对资质预审通过并缴纳100元标书费的拟投标单位可在阳光采购平台上自行在下载标书(标书费由投标单位以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不接受其它方式,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或以个人方式汇入标书费的,不予发放标书文件)。
3.各投标单位需在 2021年12月10日10:30前在阳光采购平台系统进行投标渠道报价,将资质技术标文件以线下邮寄方式递交至千阳海螺财务处,商务报价线上上传至阳光采购平台系统,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投标保证金缴纳如下:
标段 |
标的物 |
起始地 |
目的地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标段1 |
湿排粉煤灰运输 |
宝二电湿排灰堆场 |
金陵河公司湿排灰堆场 |
0.5 |
|
标段2 |
千阳海螺湿排灰堆场 |
0.4 |
|||
标段3 |
燃煤炉渣运输 |
宝二电燃煤炉渣堆场 |
金陵河公司炉渣堆场 |
0.4 |
|
标段4 |
千阳海螺炉渣堆场 |
0.4 |
|||
标段5 |
凤凰山公司炉渣堆场 |
0.4 |
|||
标段6 |
脱硫石膏运输 |
宝二电脱硫石膏库 |
金陵河公司石膏堆场 |
0.4 |
|
标段7 |
千阳海螺石膏堆场 |
0.4 |
|||
标段8 |
凤凰山公司石膏堆场 |
0.4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单位需在2021年12月1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进行投标,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提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对于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请于2021年12月1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以投标单位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不接受其它方式),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或以个人方式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具体汇款信息如下:
招 标 人: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02894109052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宝鸡陈仓区千渭星城支行
3.招标文件发售后,标书费不退。
4.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单位向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合同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防止可能发生的保供风险,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标的总额的2-10%,中标单位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入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中标单位需补交不足部分后方可签订运输合同;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方无违约行为,该保证金将在合同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八、运输线路现场勘察
1.为准确了解运输地点道路等通行情况,招标方组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一次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2.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3.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党 峰17719616598
十、任何投标渠道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有疑义的,可致电投诉电话:纪检委联系电话:029-35769971,联系人:谷永红。海螺水泥供应部联系方式:0553-2598265,联系人***
招标人:
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
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
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