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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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17 |
招标代理: | 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泰州市 |
内 容: | **经济开发区文化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经济开发区文化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镇。 (*)预算价:**.**万元 |
泰兴经济开发区文化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泰兴经济开发区文化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泰兴市滨江镇。
(2)预算价:85.50万元,凡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3)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同步
(4)服务要求: 符合相关规定
3、招标范围及内容:泰兴经济开发区文化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等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等管理等内容。
4、付款方式:工程期中及工程竣工验收前各付40%,余款待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给业主且配合审计后一次性付清。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或者[综合资质]资质。
(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3)①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②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 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 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项目负责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请申请人于 2021年11月11日至 2021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至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捷星办公室(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7、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30分
(2)开标及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滨江镇人民政府东辅楼20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届时请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8、本工程采用 合理低价法 确定中标人,具体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9、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具体审查条件详见附件一。
10、公告发布媒介: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以下”一栏(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泰兴市滨江镇
联系人***
电 话:0523-80738706
招标代理机构: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城东园区文昌路与戴王路红绿灯向南100米
联系人***
电 话:18352626658
12、本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为 2021 年11月11日上午8:30起至 2021年11月15日下午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