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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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16 |
招标代理: |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泰州市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生态环境局主楼新增电梯工程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生态环境局内 *、招标控制价:******.**元,最高限价:**万元 *、工期要求: |
关键词: | 电梯 工程招标 |
一、招标条件
泰州市高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主楼新增电梯工程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高港区生态环境局内
2、招标控制价:599257.63 元,最高限价:54万元
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拆除、土建、安装、钢结构、电梯等工程施工。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后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70%,竣工结算核对且双方签字确认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壹年(本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4)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 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 号文) 。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
(7)项目负责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将下列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36882539@qq.com。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
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缴纳账户户名: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2001766344052503103
开户银行:建行泰兴市中兴路支行
用途备注:缴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3、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电子招标文件至各投标单位邮箱。
七、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具体评标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5日。
十、投标确认函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17时。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发送至邮箱36882539@qq.com。
(3)投标人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招标人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投标人,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人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
(5)投标确认函于本公告的“附件”内自行下载。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高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投标确认函.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