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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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25 |
招标代理: | 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自然**和规划局**分局******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年)编制项目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年)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银盆岭街道**大道*号**金座*栋***室)获取招标文件, |
关键词: | 规划 |
项目概况 长沙市望城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1栋6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1-25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长沙市望城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 | 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湘林资[2021]8号)和长林发[2021]50号文件要求,编制我区2021-2035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 1 | 项 | 700000 | 700000 |
无
2.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5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2.6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以上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近三个月指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
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1、递交方式:按本公告第“二、申请人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2、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 17:0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1.3、递交地点: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1栋601室)。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 |
联系人*** |
电 话:***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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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电 话:***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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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11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