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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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01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儿童医院供热、上下水承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白菊路***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 项目名称:***儿童医院供热、上下水 |
关键词: | 医院 |
项目概况
长春市儿童医院供热、上下水承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白菊路66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1-09-14972
项目名称:长春市儿童医院供热、上下水承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800000.00元
采购需求:完成医院冬季供暖、夏季空调、消毒供应,相关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相关管路的维修维护工作(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为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参与本项目。如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门核发的供热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司炉工2人须执有上岗证,水暖工2人;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0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在2021年之后成立无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投标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站信用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白菊路660号)
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项目经理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司炉工岗位证;
(3)投标人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0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在2021年之后成立无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投标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站信用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为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参与本项目。如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售价:8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用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儿童医院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69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白菊路66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市儿童医院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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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白菊路6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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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儿童医院供热、上下水承包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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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
680 |
最高限价(万元) |
680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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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为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参与本项目。如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门核发的供热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司炉工2人须执有上岗证,水暖工2人;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0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在2021年之后成立无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投标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站信用截图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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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1-11-11 08:3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0楼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现场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800 |
公告期限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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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21-12-01 09:00 |
开标时间 |
2021-12-01 09:0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三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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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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