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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镇双泉街至落步河全域擦亮小城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1.10 标签: 湖北省招标 宜昌市招标 兴山县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21.11.10
截止日期:2021.11.23
招标代理: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兴山县
内 容:项目概况:**镇双泉街至落步河全域擦亮小城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自贸区**片区**路**号清华科技园*号楼***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南阳镇双泉街至落步河全域擦亮小城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211110120                     
2、项目名称:南阳镇双泉街至落步河全域擦亮小城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93180.77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93180.77元
6、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废渣清除及清运、树脂瓦喷漆及安装、外墙粉刷及外墙架子拆除等。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安全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单独提供证明材料,按文件资格声明承诺函内容承诺)。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单独提供证明材料,按文件资格声明承诺函内容承诺)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4)拟派技术负责人***
(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6)2021年8月-2021年10月连续三个月,响应供应商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7)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8)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7日17时30分止。(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
3、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领取。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兴山县南阳镇财政所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信息发布媒体:本次采购公告于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wmgc.cn/)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兴山县南阳镇阳泉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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