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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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30 |
招标业主: |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招标代理: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宁市 |
内 容: | 良庆区金钢水泥厂*号路与经开区盘岭路之间跨江桥梁工程常规检测 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良庆区金钢水泥厂*号路与经开区盘岭路之间跨江桥梁工程常规检测 已由 *********** 以 南发改城*〔****〕**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万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 |
关键词: | 桥梁 水泥 路 |
良庆区金钢水泥厂1号路与经开区盘岭路之间跨江桥梁工程常规检测 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良庆区金钢水泥厂1号路与经开区盘岭路之间跨江桥梁工程常规检测 已由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发改城市〔2021〕40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南宁市万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良庆区金钢水泥厂1号路与经开区盘岭路之间跨江桥梁工程常规检测
项目招标编号: 05-09-04A-2021-D-E22015
建设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
建设规模: 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呈南北走向,南起于金钢水泥厂1号路,北止于盘岭路,途中上跨良凤江,路线全长662.161m,道路红线宽度20米-34米。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9752.22万元。
检测服务暂估费:88.227586万元。
检测服务期: 180 日历天。
服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 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 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对招标人委托的检 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其他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17]3号文及桂建标[2009] 7号文要求,除独立检测项目外,其余桂建管[2013]11号文明确的检测项目,并能确保项目能够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 证书具有 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等资质范围;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 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 】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 投 标人的要求:
3.4.1 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
3.4.2 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11月09日0时00分至2021年11月30日9时30分(不少于20日)。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供应商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支付方式:
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项目编号及项目简称”);
c)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开标室1。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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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万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宁市江南区智和路33号 |
地 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 |
邮 编: |
530000 |
邮 编: |
530000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0771-4869031 |
电 话: |
0771-5585412/15778096455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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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771-5583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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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