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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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30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林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林木采伐销售招标公告 ***林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为发展**产业需要决定将***漫江乡牌坊村张家源,*乡联营造林山场部份人工林林木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采伐销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标段数为一个标段。 *、 采伐面积:***.**亩 *、 采伐木材数量:总计***立 |
关键词: | 林业 |
修水县林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林木采伐销售招标公告
修水县林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为发展振兴产业需要决定将修水县漫江乡牌坊村张家源,县乡联营造林山场部份人工林林木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采伐销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标段数为一个标段。
1、 采伐面积:319.65亩
2、 采伐木材数量:总计609立方米(其中:杉木430立方米;松木179立方米。)
3、 采伐地点:漫江乡牌坊村张家源山场(具体详见采伐设计书)
二、投标方式:投标采取书面报价方式(竞标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从2021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11日止;报名地点:修水县林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林业局4楼419室),在报名期间可自行到采伐山场实地查看情况,产生的相关费用及风险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投标保证金:标段保证金5万元。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不中标的,我公司将于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保证金和合同履约金均不计利息)。
五、投标条件及方式:
1、具有江西省林业厅颁发的《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的企业(2020年在修水县工商局、修水县林业局已办理年检手续,且在修水县国税局进行登记)。报名及投标时,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均应携带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木材加工销售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需有企业法人的授权书);
2、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五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足额交纳中标价款,逾期不能交纳者作自动放弃中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一概不退;
3、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提供的采伐作业设计书中所规定的采伐地点、设计图纸、面积、数量及采伐方式进行采伐,严禁不按规定和越界采伐和乱砍滥伐、所有下山木材必须办理运输证、不准超载、违者按《森林法》相关规定处理。
4、能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规定的。
六、标段控制价及评标方式:杉木每立方米450元、松木每立方米230元(松木:鉴于我县属松线虫疫情县,其松木只限由我公司指定的疫木处理点销售),各投标企业报价均不得低于控制价,低于控制价为无效标书。本次采取最高价中标。
七、有关采伐的松木,鉴于我县是松线虫疫情县,要严格按疫木管理要求必须全部送我县具有疫木加工能力和加工许可的公司进行加工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9:00(超过时间递交的标书均不受理),地点:修水县林业局三楼会议室。
九、采伐林木交地时间:根据中标林地面积大小,要求2021年11月30日前采伐完成,2022年2月底前销售完成。采伐完成后交出林地;
十、保证金交纳方式:从企业基本帐户转帐方式
转入帐户名称:修水县林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 帐号:792900595500089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2021年11月9日